從溫江城區出發往都江堰方向行進大約20分鐘,就到了壽安鎮。11月30日,中午的太陽很大,鎮上人流如織。我們停下車打聽天源村的位置,鎮街上一位大姐努了努嘴:“就那邊不是!你們是找劉江吧?”
是的,我們找劉江。這個41歲的壽安鎮農民,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為當地的新聞人物;而讓他“成名”的人叫丁松林,準確地講因為丁松林是一名律師,而這名律師幫劉江完成了一件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通過非訴訟方式討回醫療費和工資。
農民,律師,這兩個看似難以形成交集的角色,偏偏在壽安鎮相互影響了一把。而把他們撮合到一塊的,是今年溫江區實行的一項制度:一村(社區)一律師。
故事
沒有司法局就沒有一村一律師,就沒有丁老師幫我,我就討不到錢,我全家都惱火了。
劉江把左腿褲角拉開,小心翼翼地褪下襪子,腳踝上露出一個凹進去的小坑。“里面還打了釘子;動腳的時候很痛。”劉江說著,神色既惶惑又驚恐,仿佛又回到了2006年5月20日。
那一天中午,劉江像往常一樣在國維沙場做工。這家沙場就在天源村,老板也是村里人,劉江在同村人手下當勤務工,家中田地交給老婆耕種,自己每月領取幾百元打工費,生活平淡而恬靜。不過那天劉江遇到了意外:他往打石機里面傾倒鵝卵石,機器的橫臂卻突然斜掃過來,劉江跳下高臺閃避,左腳踝粉碎性骨折。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劉江在醫院里度過,疼痛擔憂,身體精神上都承受了極大壓力。唯一讓他寬慰的是老板待人不錯,“我受傷的時候,他想用小車送我到醫院;后來也給我發生活費。咱們的事情終歸可以和平解決。”
出院后劉江算了筆賬,自己是6級傷殘,體力活是不能做了,今后的生活只能靠老婆,靠家里那幾畝地。因工受傷,老板怎么也要表示一下。劉江盤算著,老板對人好,我也不能獅子大開口,就讓他賠個六七萬,也算過得去了。
不想老板一口拒絕:最多三萬!多了我也拿不出,你要就要,不要拉倒!
沒有人愿意讓步,就這么耗上了。僵局直到今年7月丁松林出場,才被打破。
溫江區司法局辦公室里掛著一面錦旗,是劉江在11月8日委托村長送去的。“一村一律師,拯救我全家”,并不符合平仄要求,卻符合他平實的感情。
劉江說,這10個字是自己想了整整一晚才想好的。“沒有司法局就沒有一村一律師,就沒有丁老師幫我,我就討不到錢,我全家都惱火了。”劉江回憶說,今年7月,他找到了天源村張村長,請村長出馬幫自己討生活費。但是張村長也為難:都是本村人,自己又不懂法律,怎么協調?
“還好我想起了丁老師。”張村長不無得意地告訴記者,丁老師是在今年入駐天源村的,是律師,請他幫忙一定成。接下來的事情完全符合張村長的預判。丁松林在接到電話的第二天就趕到村上,先找劉江問明情況,又找沙場老板談判。此時劉江早已按捺不住,他告訴丁松林:再不給錢,我要打官司!
但以打官司為職業的丁松林卻讓劉江冷靜下來:一來打官司要錢,二來需時甚久,三來劉江沒有簽署勞動合同,打官司并非最“劃算”的方式。丁松林把同樣的話也告訴了老板,只是附上了他自己的建議:好好協商,別傷了和氣,和氣才能生財。
在丁松林的主持、調解下,劉江終于在今年9月領到了老板給的62000元生活費。劉江說,9月18日是付款的最后期限,因故未到現場的丁老師還專門打電話問他:“錢都拿到了嗎?”
制度
包括丁松林在內的59名律師與全區111個村和社區簽訂了“基層法律服務協議”,“24小時接受法律咨詢”、“每月到村(社區)坐班一天”等服務內容就此確定下來。
丁松林出現在天源村并不是巧合,而是源自溫江區司法局組織的“一村一律師”的惠民行動。區司法局副局長鄧小丹告訴記者,“一村一律師”的構想早在去年7月便已提出,并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溫江區委、區政府在去年作出決定,將此項工作列為溫江區2007年十大惠民行動,并于今年在全區推開。在這一背景下,包括丁松林在內的59名律師與全區111個村和社區簽訂了“基層法律服務協議”,“24小時接受法律咨詢”、“每月到村(社區)坐班一天”等服務內容就此確定下來。
在四川天府律師事務所李忠富律師的“法律服務便民聯系卡”上,律師的服務范圍被寫得更加細致: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協助村(社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指導、參與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協助村(社區)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更多的具體內容則在當地農民中間口耳相傳:某某律師幫村上與投資者展開談判,某某律師與村民協商修改村規民約,等等。
困擾
李略在花土社區干得并不十分順利,調解糾紛、構建和諧,李略有一個看不見的強大對手,那就是當地的一些村規民約。
律師們的工作贏得了村民的普遍好評,但他們遭遇的麻煩也不少。一個被當地人視為“笑話”的事例可以說明這一點:某律師到村上坐班后名聲大噪,一位遠在青海打工的村民打來長途電話向他咨詢法律問題,結果這個電話一打就是70多分鐘,律師說得口干舌燥,村民就是不明白。村民急了,要律師到青海來面對面談,“馬上就來!”
其實這只是一起數百元的經濟糾紛。
但是李略笑不出來。“在‘一村一律師’搞起來之前,我很少接觸涉農官司,對農村、農民的事情也所知甚少;從這段時間的接觸來看,他們對法律的了解更少!”李略說,這個“笑話”其實并不可笑:如果沒有“一村一律師”,村民與法律的絕緣狀態恐怕還會持續好長一段時間,類似的“笑話”還會層出不窮。
李略是溫江區涌泉街道花土社區的坐班律師,照花土社區居民的說法,是“我們的律師”。不過李略在花土社區干得并不十分順利,調解糾紛、構建和諧,李略有一個看不見的強大對手,那就是當地的一些村規民約。
花土社區是在光華大道土地被征用之后,2005年才正式改村為社區的。雖然脫下了“村”的帽子,但居民的思維模式和行事方式卻相當傳統,這在征地拆遷補償中間表現得淋漓盡致:對于政府的安置補償方案,村民們并無異議,但在具體分配當中,問題出來了。
“上世紀80年代,一位女性村民嫁到了外地,后來她跟婆家不和,又回到本村居住。”李略說,這位村民在回村之際把戶口也遷了回來,同時按照村規民約寫下了保證:只是上戶,不享受社員待遇。這就形成了“空戶口”格局。只有戶口,沒有土地。
按照這一約定,社員代表們決不同意將土地補償費分配給這個空戶村民,甚至連安置費也不給。空戶村民心頭惱怒,帶著菜刀找社區鬧事:當官的整我,村民也整我,我就要討個說法!那邊村民也炸了鍋:當年你自己寫的保證,現今還真不認賬了?不要臉!
李略接到這個事情也頗覺頭痛,在他看來法律上有規定,只要戶口在當地,就應該得到安置費,這是以戶口為唯一前置條件的,在這一事件當中村規民約沒有法律效力。在李略和社區、社員代表反復溝通之后,這名空戶村民才拿到了自己的補償金,前提是補繳當年的提留款。
“事情拖了好幾個月才解決。”李略告訴記者,法律上清清楚楚的規定,但村民們往往視而不見,不少人總是以自己的習俗和想象代入法律條文,村規才是硬道理。
所以李略在一段時間內感覺艱難。有村民在外打工,掙到的錢自行花用,連老婆孩子也不能分一杯羹,家里繳不起電費,這個大套的村民竟然振振有詞:“你停電嘛!我常年在外打工,又沒用電,怎么能讓我出錢!”李略苦笑:你跟他講撫養義務,他最初聽而不聞;講到第八遍才若有所思,反問:“如果不撫養,會有什么后果?”
所以李略覺得自己應該盡心盡力。幫助大家調解矛盾糾紛、解決具體困難尚在其次,更重要的是讓那些心中無法律的村民了解法律、敬畏法律,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盡管為農民們辦事拿不到報酬,但他依然堅持在這里坐班。“另一方面,農民們尊重律師、信任律師。我不能對不起他們的信任。”
深意
這一工作的成效短期內或者難以真正顯現,但長此以往,依法治區、政通人和、城鄉一體的溫江或許就在2007年奠定下了基礎。
不只是李略作如是想,“一村一律師”活動中的59名律師,幾乎都把村民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事情來處理。在區司法局局長劉靜看來,此舉意義重大,律師們費盡心力可謂功德無量。“市委要求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成都又成為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我們認為城鄉一體不僅是要讓農民們的居住、生活物質條件與城區持平,在觀念上、意識上也要與城市接軌,革除陋規、將普法落在實處。兩方面齊頭并進,這才是城鄉一體化的真義。”
也許從這一角度上看,才能理解溫江區委、區政府何以對此事高度重視。區委將這一工作納入了全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并將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列入專項開支,撥付專款用于律師的工作補貼……肇始于2007年的“一村一律師”工作沒有收官期限,它也許要持續十年、二十年;而這一工作的成效短期內或者難以真正顯現,但長此以往,依法治區、政通人和、城鄉一體的溫江也許就在2007年奠定下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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