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編者按:“東方講壇律師談”正舉辦得紅紅火火,大律師深入社區開課堂,贏得了市民的稱贊。本報《律師廣場》將節選部分和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講課內容,讓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學會用法。
夫妻的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權益;(三)知識產權的權益;(以收益明確的時間是否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作為歸屬的標準)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只明確給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1)該收益如分紅、利潤分配等是在婚姻期間取得的。
(2)個人房屋出租,因夫妻共同管理、經營,故收益為共同財產,但個人一方有證據證明是其一方管理、經營的除外。
(3)收益是否歸共同財產,要基于原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還是基于夫妻共同經營行為所產生來判斷。此外,若收益是基于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混同后進行投資行為所產生,無證據證明具體比例的,推定為共同財產投資收益,為共同財產。
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其中,破產安置補償費按被安置方的婚齡與其工齡的比例來計算破產安置補償費中屬于共同財產的數額。若比例大于1,則所取的安置費均為共同財產;比例小于1,則安置費中相同比例部分為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貼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個人財產。
2、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以夫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平均值為上述費用總和÷(70歲-入伍年齡)],所得數為共同財產,其余為個人財產。
3、以個人財產購買債券、儲蓄所產生的利息為個人所有。
4、以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股票、債券、基金、黃金、古董等財產,在婚姻期間出售后的增值部分,為個人所有。
□上海市聯誠律師事務所張冀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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