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上演調解秀
日期:2006-12-03
作者:孫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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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時,在豐臺區新村街道科二社區里,居民王秀英因為被汽修廠林廠長養的德國黑貝犬咬傷而申請人民調解。事實上,這是“12·4”法制宣傳日來臨前,慧海天合律師事務所和科二社區聯合舉辦的人民調解巡回示范活動,調解庭是模擬的,“原被告”和調解員也是律師扮演的,這場“調解秀”讓社區近百名居民聽得津津有味。
調解開始后,“居民”王秀英首先說:“今年9月3日晚,我買饅頭回家,路過林海的汽車修理廠門口時,被他養的大狼狗咬傷了腿,我現在傷口感染,我要求他賠償我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一共7000元,而且得把狗打死,省得再禍害人。”林廠長當即反駁:“憑什么打死狗!是你先逗我的狗,狗才咬了你。現在我只同意賠償你的實際損失。”雙方在庭上爭執不休。
“王女士,你堅持要把咬人的狗打死,這點超出人民調解受理范圍。林廠長,你的大型犬在北京市區是禁止飼養的。”在了解了事實經過和證據后,調解員開始做工作。“王女士,你的賠償要有相應的證明,像你提出的腳氣藥、感冒沖劑、照CT等明顯和治療狗咬傷無關;林廠長你說是王女士逗狗也沒有提供相應的證據。”調解員的依法分析讓雙方心服口服。
關于賠償數額,雙方分歧很大,甚至叫嚷著要讓法院判。“到法院打官司時間長、牽扯精力、耽誤工作,挺好的鄰居撕破了臉多不好。”經過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林廠長一次性賠償王女士4000元。“我替我的狗向您道歉!”林廠長說罷,臺下旁聽的居民連連叫好。
扮演調解員的慧海天合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海珠律師對記者說,舉辦這樣的模擬法庭活動希望能讓居民了解人民調解省時、省力的好處,讓居民信任、選擇人民調解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