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律師的合法執業權益,經市律協刑事法律研究委員會討論決定,即日起凡上海律協會員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執業權益受到侵害的,可將有關事實證據及說明材料發送至律協業務部。業務部定期匯總后交由刑事法律研究委員會討論以便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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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協
200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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