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0月25日電(記者陳菲、楊維漢)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關于加強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促進公正執法工作情況時說,總的看,近年來基層檢察院普遍加大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力度,依法監督、規范監督的自覺性明顯增強。
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全國基層檢察院共提出刑事抗訴11048件,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及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534455件次;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請上一級檢察院抗訴32037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3226件,為維護執法司法公正和社會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作用。
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主要任務在基層,強化法律監督的關鍵在基層。針對一些地方存在的不敢監督、不善監督、監督不規范等問題,最高檢制定實施《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訴訟活動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引導基層檢察院建立完善訴訟監督工作機制,提高法律監督能力和水平。
針對社會關注的刑訊逼供、牢頭獄霸、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等問題,最高檢組織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監督活動,促進了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權保障工作。注重發揮基層檢察院在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再審檢察建議、糾正訴訟違法工作,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促進申訴難、執行難等問題的解決。
據介紹,目前全國共有基層檢察院3205個,基層檢察人員176600余人,分別占總數的88%和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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