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中,許曉蕾主任介紹了徐匯區醫調辦自
王洋調解員結合案例談到,政府選擇司法局牽頭第三方調解就是為了更好地通過法律既有情又有理切實為患者解決問題。他提到,現在醫調辦的調解隊伍主要由醫院退休人員,人民調解員,兼職、專職的律師組成,他們的調解嚴格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侵權責任法》,同時以自己的職業道德、社會責任感真心的為民服務。同時,他呼吁,代理院方的律師,應當注重一個情字,理解患者失去的健康,乃至生命的代價;代理患者的律師,也需保持一份理性,正確理解醫生的失誤,在法理上,不要漫談要價。
於傳宏律師以自身經驗并結合真實案例向與會律師傳授了他在醫患調解中的經驗,他談到,作為調解律師,要以法律為基礎,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與患者溝通賠償,要以“促成”而不是“促敗”作為調解的最終目標
解放日報、新民晚報的記者從媒體對醫患矛盾的關注與認識、賠償標準待明確、鑒定缺乏監督等方面提出了各自的見解。
最后的互動環節中,與會律師深入探討醫患糾紛問題,氣氛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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