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區司法局律工委牽頭社區辦、市民服務中心、律師事務所簽訂《發揮律師公共服務職能作用,推動律師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備忘錄》和《法律服務協議書》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松江區委、區政府松委辦發(2010)28號《關于進一步發揮律師在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中重要作用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律師在平衡社會利益、調解權利沖突、穩定社會危險系數方面的專業優勢,松江區司法局律工委在總結2009年6月以來我區律師不取任何報酬和補貼在區市民服務中心提供免費法律咨詢的工作基礎上,充分調研市民服務中心和人民群眾對入駐律所、律師法律服務的需求,也聽取了律所和律師在市民服務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后,由區司法局向市民服務中心出具了《關于律師駐區市民服務中心值班接待工作的調查報告》。
經區司法局律工委牽頭社區辦、市民服務中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通過幾次座談會和反復磋商后,達成了《發揮律師公共服務職能,推動律師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備忘錄》和《法律服務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