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市律協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一會議室召開了《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修訂研討會。研究會主任季諾、副主任葉正偉、邵萬權、朱黎庭等18名委員參加了此次會議。
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計劃修訂上海市政府2000年制定的《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特委托市律協房地產業務研究委員會提出修改稿。研究會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4位主任所在事務所分別提出了各自的修訂稿,另有其他部分委員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為統一修訂意見,研究會就此決定召開一次專門的研討會。
會議由研究會主任、方達律師事務所季諾律師主持。會上,委員們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葉正偉律師、邵萬權律師、朱黎庭律師、陸國飛律師(建筑工程業務研究委員會)、周赟律師、張莉律師等各位委員積極建言獻策,先后就抵押辦法的適用范圍、房地產抵押的含義、可以和禁止抵押的房地產、抵押物價值、預購商品房的抵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用地的抵押等問題提出了真知灼見。與會內容立足現實、著眼前瞻,兼具理論性與實務性,得到了全體參會委員們的充分肯定。在季諾律師的提議下,邵萬權律師、陸國飛律師和研究會秘書陳周律師在會后組成了統稿小組,將統一研討會的討論內容和各方的修訂意見,形成與房地局進行討論的初步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