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已由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15年8月24日印發。該指導意見明確以堅持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堅持增強活力和強化監管相結合、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堅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為原則。提出了改革的重點任務為國有企業改革的分類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完善、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強化監督以及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六個方面。該指導意見為未來國企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分類監管、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股權多元化、國企重組整合及整體上市等方面亮點頻現,并體現出對改革的精準性、規范性、系統性及公開性的注重程度。
(供稿:國資國企業務研究委員會)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