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有27個省區市出臺了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或政策,90余個地市制定了相關政策文件。“全國婦聯從2008年起,連續提出將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陳秀榕代表透露,“今年全國人大會議上,我再次提出議案,建議將反家庭暴力法盡早列入立法機關工作計劃。”
當前家庭暴力的現狀令人擔憂甚至可謂觸目驚心,家庭暴力引發的惡性案件也呈現增多趨勢。2010年,全國婦聯對國內外反家暴狀況做了進一步調查和研究。某省64%的受訪成年人有被動遭受家庭暴力的經歷,近40%的夫妻承認有婚姻暴力,60%的未成年人遭受過來自父母一方或雙方的暴力。
目前婦聯等組織對家庭暴力糾紛的處理大多是治標而不治本的“滅火式”處理,類似于起火時把火撲滅,但起火根源卻難以消除。遏制家庭暴力應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作,需要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需要教育、行政、法律等多種手段相結合,對家庭暴力現象進行綜合治理。
就當前社會現狀而言,要制止家庭暴力現象關鍵在于轉變社會態度,改變人們對于家庭暴力淡漠無奈的消極態度。通過廣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傳和培訓,讓全社會知曉家庭暴力并不單純是個人和家庭間的私事,而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違反社會道德的違法犯罪行為。當然,有關反家庭暴力的專門立法也應盡快提上議事日程,通過立法明確家庭暴力的概念和性質及其法律后果。目前有關禁止家庭暴力的規定主要散見于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個別條款當中,多屬宣示性條款,缺乏可操作性,在司法實踐中難以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并且,現行法律對家庭暴力往往只被動地制裁施暴者,沒有預防和制止暴力、救助受害人的措施,尤其是對正在進行的暴力或者持續發生的暴力無法及時有效地干預;更關鍵的是,由于法律沒有對家庭暴力概念予以明確的界定,導致對家庭暴力行為的認定存在分歧,處理案件時自由裁量權較大。確有必要制定出臺一部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填補在社會管理領域有關家庭暴力問題的法律空白。此外,應當允許執法和司法機構對嚴重家庭暴力事件適度的干預及介入。
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固然重要,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家庭暴力問題,還是要積極推進反家庭暴力的社會化進程,將家庭暴力問題納入社會管理范疇進行綜合治理。家庭暴力是嚴重影響家庭和諧乃至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社會問題,應當納入社會管理的范疇進行綜合治理。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形勢下,有必要從社會管理創新的高度進一步重視家庭暴力的社會治理,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反家庭暴力活動。(劉武俊)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