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界第二大石油需求國,我國2011年石油進口量高達2.04萬噸,但我國對國際石油定價沒有影響力,長此以往,石油必將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增長乃至綜合國力提升的軟肋。因此,推出更多的石油期貨產品,特別是原油期貨產品已刻不容緩。
期貨產品主要分為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石油期貨屬于商品期貨的一種,而原油期貨則是石油期貨中最為重要的一種期貨產品。原油期貨是指以遠期原油價格為標的的期貨產品,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定,以原油為標的的標準化合約。
自20世紀下半葉以來,由于國際石油需求與供給失衡,造成多次石油價格大幅波動和石油危機,人們逐漸認識到了金融衍生品的重要性,于是石油期貨應運而生。經過30多年的迅猛發展,石油期貨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商品期貨之一,而原油期貨在石油期貨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目前世界上重要的原油期貨合約有4個:美國紐約商業交易所(NYMEX)的輕質低硫原油即“西德克薩斯中質油”期貨合約(WTI)、高硫原油期貨合約、英國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的布倫特原油期貨合約(Brent)和新加坡交易所(SGX)的迪拜酸性原油期貨合約,其中以WTI和Brent最具國際影響力。WTI原油期貨是美國以及西半球其他期貨市場常用的原油價格標桿,而Brent原油期貨則是西歐、地中海和西非地區原油價格的標桿。
我國石油期貨產品的早期探索
我國在石油期貨領域已經有過探索經驗。早在1993年初,原上海石油交易所成功推出了石油期貨交易,其推出的標準期貨合約主要有大慶原油、90#汽油、0#柴油和250#燃料油四種。后來,原華南商品期貨交易所、原北京石油交易所、原北京商品交易所等相繼推出石油期貨合約,其中以原上海石油交易所交易量最大,占全國石油期貨市場份額的70%左右。到1994年初,原上海石油交易所的日平均交易量已超過世界第三大能源期貨市場——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在國內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由于早期期貨行業發展極不規范,1993年和1998年我國先后對期貨行業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的規范整頓,到1998年我國僅保留了上海、大連和鄭州三家期貨交易所。自1995年我國對石油實行政府定價后,石油期貨的原油只能逐步退化,隨后告停。但是,我國在石油期貨領域的實踐探索,為今后開展石油期貨交易提供了寶貴經驗。
2001年,上海期貨交易中心重新成立石油期貨開發小組,并于同年11月正式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關于恢復石油期貨交易的申請報告。2004年,國務院決定由上海期貨交易所重啟石油期貨交易。同年8月25日,上海期貨交易所推出了我國唯一的石油期貨交易品種——燃料油期貨。從燃料油期貨上市的8年時間來看,燃料油期貨已經實現了以期貨交易推動現貨交易的職能,其成功上市與平穩運行也極大地增加了投資者的信心。但是,燃料油期貨只是石油期貨中很小的一類,如果我國未來準備在國際石油市場擁有話語權,單單依靠燃料油期貨是不夠的,必須開發如原料油、汽油、輕柴油等其他期貨產品。
我國推出原油期貨產品的必要性
根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顯示,我國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世界第二大石油需求國,石油安全和能源戰略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經濟正常發展的重大問題。雖然我國是世界第五大石油生產國,但較之于龐大的石油需求量,石油開采量遠遠不夠,石油對外依存程度也越來越大。自1993年起,我國就成為了石油凈進口國,2007年石油凈進口所占比例就超過了50%,2010年為55.6%,2011年則高達56.3%,并且依然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根據權威機構預測,到2015年,我國石油缺口將達到1090萬桶/日,到2020年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最高可能達到76%,這個比例無疑已經嚴重超過了正常水平,意味著毫無定價權的中國面臨高位震蕩的國際原油將毫無招架之力。因此,石油將成為制約我國經濟增長乃至綜合國力提升的軟肋。
石油的市場價格不是由現貨市場決定,而是由期貨市場決定的,國際油價目前是以美國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和英國倫敦國際石油交易所(IPE)的石油期貨價格為基準價格。我國由于沒有完善的石油期貨市場,特別是缺乏原油期貨產品,所以難以參與國際石油市場的定價,對于石油定價無話語權。
我國的石油消費量占到全球的2%,但我們在國際定價權上的作用卻微乎其微,甚至不如印尼、韓國,這意味著我國面臨著巨大的石油價格風險。據數據顯示,近20年來,因為中國沒有原油定價話語權,中國等亞洲國家對中東石油生產國支付的價格,比從同地區進口原油的歐美國家要每桶高出1至1.5美元。另外,以中國的燃料油市場為例,盡管中國是亞洲最大的燃料油市場,但每天標志性的燃料油價格的定價權卻在新加坡期貨市場,形成亞洲燃料油價格的是每天不足10萬噸的交易量,甚至幾個大油商之間的“小小默契”就可以操控亞洲燃料油市場幾十萬噸甚至上百萬噸現貨的價格。國內石油進口商及用戶,每年都要因為這些造市行為白白損失幾億美元,甚至十幾億美元。
如果原油期貨在中國推行成功,憑借其在大宗期貨商品的主導地位以及我國市場的影響力,我國原油期貨合約就有望成為亞洲原油市場的標桿,奪得國際原油期貨市場定價的話語權。同時,由于政治、戰爭及儲備量的影響,國際市場上油價波動頻繁而劇烈,給眾多現貨企業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加之國內的定價機制欠佳,使得國內石油加工企業、消費企業以及貿易企業遭受到不小損失,推出原油期貨后,就能發揮其套期保值功能,通過期貨市場的操作來規避現貨交易當中存在的風險。
我國推出原油期貨產品的有利條件
近幾年,國內原油期貨上市的呼聲愈演愈烈,監管層也多次在正式場合表示對原油期貨的重視。國務院批轉的發展改革委《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中指出,要“穩妥推進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貨”。2012年4月17日,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12年湖北省資本市場建設工作會議上也表示:“我國現在每年新增原油消費絕大部分依靠進口,進口量之大占到全球新增產量的70%到80%。目前亞太地區也有一些國家或地區推出了原油期貨,但都是區域性市場。年內我國將繼美國、英國后推出第三個全球性原油期貨市場,以爭奪原油定價權。”上海期貨交易所也把原油作為2012年重點籌備的商品期貨品種。
雖然我國石油行業還處于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大國有公司的寡頭壟斷時期,并且根據期貨的一般原理來說,存在寡頭壟斷的行業并不適合發展商品期貨,但是石油行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縱觀國際石油期貨市場,寡頭壟斷的情形并不少見,但卻并未對石油期貨造成實質性障礙,石油期貨反而成為各石油寡頭規避風險的重要工具。這是因為,一國的寡頭壟斷只能控制某一國家或某一地區的油價,目前還沒有任何一家企業或組織能夠控制整個世界的油價,各個石油巨頭對價格的決定權會被世界石油市場稀釋。所以,目前中國石油市場由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三大國有公司形成的寡頭壟斷局面并不會給原油期貨產品上市帶來太大的困難。
另外,我國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曾推出過石油期貨產品,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交易品種涉及原油、汽油、燃料油等,總交易量達到2500萬噸,幾乎占全國石油期貨市場份額的70%,超過新加坡而成為繼倫敦、紐約之后的第三大石油期貨交易所。成功經驗對于我國現今原油期貨產品開發上市具有極強的借鑒意義。同時,我國目前已經擁有了一批專業的期貨從業人員,為原油期貨的開發上市提供了良好的人力資源保障。
合理設計原油期貨合約
作為期貨交易的基本,期貨合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期貨合約指由期貨交易所統一制訂的、規定在將來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地點交割一定數量和質量實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標準化合約。由于其條款都是標準化的,所以期貨合約具備很強的流動性,極大地簡化了交易過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期貨合約的標準化條款一般包括:1、交易數量和單位條款;2、質量和等級條款;3、交割地點條款;4、交割期條款;5、最小變動價位條款;6、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條款;7、最后交易日交款;8、交割方式、違約及違約處罰等。每一個條款的設計都要充分考慮到期貨品種自身的特點以及期貨交易主體的偏好,使合約的設計能夠更加的科學、合理,得到市場的認可。所以,我國在制定原油期貨合約時也是慎之又慎,許多方案均在討論過程中,需要經過多方考量才能制定出適合中國期貨市場的原油期貨合約。目前,已確定的幾條框架性方案分別是:美元計價、基準油、離岸交易、保稅交割四大方面。
經過綜合比較,鑒于原油期貨旨在增強中國對國際油價的定價話語權,原則上以美元計價,以人民幣結算。由于人民幣尚不能自由結匯,為了吸引境外投資者,使其免受匯率波動風險,以美元定價是目前較為妥當的方法。基準油的選擇將在國內石油公司中進行,但尚未確定具體為哪一油種。上海期貨交易所目前正在加快推出離岸原油期貨交易的進程,以吸引更多的外海投資者參與。由于保稅區油庫現貨交易價格具有不含關稅、增值稅等稅費的特點,更有利于形成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原油基準價格,因此多數人支持保稅區交割。
經過長期發展,美國、英國、日本等現已形成一定規模的期貨市場的先進經驗,對于我國建立完善的期貨市場來說,有著一定的借鑒意義,特別是在靈活的交割方式方面。美國紐約NYMEX的WTI原油期貨由于接近現貨市場,所以采用實物交割的方式;英國IPE的Brent原油期貨采用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相結合的方式;日本、新加坡推出的中東原油期貨由于遠離現貨市場,采用實物交割比較困難,所以采取現金交割的方式。同時,英國Brent原油期貨交易方式中配有期貨轉現貨和期貨與現貨調期的方式;日本汽油期貨增加了協商交割和聲明交割的方式。這些交割方式都使得投資者在交割中更為靈活和主動,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
我國推出原油期貨產品的相關建議
雖然寡頭壟斷不會對原油期貨市場產生太大影響,但是為了更好的市場運作和原油期貨的長遠發展,我們應該逐步改善目前我國的石油勘探開發、煉制以及石油化工等多數業務基本被三大石油公司控制的局面,降低石油企業的準入門檻,建立完善的原油流通體制。
目前我國期貨市場的法律法規尚不健全,除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這一行政法規及相關部門規章與規范性文件外,沒有更高法律層級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和監管,對許多細節性的問題及具體操作沒有進行規定。所以,有關立法機關應盡快出臺更多的法律法規,完善期貨市場法律體系,健全監管制度。
我國期貨市場的風險防范措施尚待完善,為了保障原油期貨產品能夠順利推出、持續有效運行、抵御來自各方面的風險,要求我們建立健全期貨市場的風險防范措施,盡量減小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控制來自國外金融領域的風險和不穩定因素。
雖然我國推出原油期貨產品依然存在不少障礙,但是根據目前的形勢,中國急需與世界石油期貨市場接軌,增加石油定價話語權和國際競爭力,減少能源進口危機和國外石油價格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因此,我們應充分利用目前推出原油期貨產品的有利條件,抓住時機,完善各項法律體系及監管制度,加強期貨市場風險防范,以爭取早日使原油期貨產品落戶中國期貨市場。●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