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百度設置鏈接有其自主的選擇性
日期:2006-09-13
作者: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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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周四到本周二,關于天極與百度的糾葛依然紛紛揚揚鬧得不可開交。天極網更是在其上屬刊物《電腦報》刊登了整版廣告聲討百度。而作為中國互聯網企業的領軍者,百度對于此次事件的表現卻極為平靜,除了兩則官方的聲明外,百度方面不愿就此事件發表更多的評論?!拔覀兠慷嗾f一句話,都會給天極帶來一次炒作機會。 ”一位百度人士說。
面對輿論紛爭,和糾纏不清的技術問題。作為事件解決的最終手段,法律無疑有著巨大的評判作用。針對上述事件筆者特別聯系到法律界專家,以求解答。
曾經有過短暫媒體經歷的北京中國電子商務法律網的喬聰軍表示,在天極網沒有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前,雙方的爭執還僅僅屬于一種輿論的口水戰,尚不能上升到法律的層面。雙方的爭執焦點主要是關于鏈接導向的問題,但到目前,還沒有看到當事雙方拿出足以證明自己觀點的證據。只有當司法機關正式立案,并開始調查取證后,關于此次事件才會有一個明確的說法。
喬聰軍同時表示,網絡搜索目前尚無明確的行業標準和行政管理規定,作為商業網站的百度在操作上有其自主的選擇性。如果天極就"鏈接指向"起訴,其名義最多只能是"不正當競爭"。但由于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依據,即使天極起訴多半也不會得到明確的說法,而且索賠金額也不會太大。
北京市德權律師事務所張志勤律師也表示,如果百度在搜索業務上與天極沒有合同關系,原則上百度可以自行決定可搜索的網站范圍。如天極因百度將搜索到的天極網站的下載鏈接存在指向錯誤,而提起訴訟,要求百度承擔責任,應屬于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一般而言,判斷是否構成侵權的關系,主要是看百度是否存在過錯。但到目前為止,雙方對導致鏈接錯誤的原因各執一詞。依當前披露的情況,有可能是百度的過錯,也有可能是天極造成的問題,也或者是第三方的惡搞,所以事件尚難定論。
關于輿論的問題,兩位法律界人士認為,有些時候媒體自身也有自己的立場,有些報道也可能不全面。媒體過多的介入,對于澄清事實不一定有利。關于新聞單位的評論、報道是否可能構成侵權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新聞單位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其名譽權。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也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