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律師叫板保監會雙雙敗陣
日期:2006-06-20
作者:周凱 凌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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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火車票2%強制保險”較真的準律師黃金榮,日前收到法院回復,駁回其訴保監會行政不作為的上訴請求;就保險兩大“霸王條款”提出置疑的律師李濱,也已收到保監會回函,他的建議被婉轉駁回。至此,這兩起轟動一時的“律師叫板保監會案”,以律師的雙雙敗陣告一段落。
律師何以叫板保監會?
去年9月,法學博士黃金榮意外發現火車票暗含2%“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且未主動告知。黃金榮隨即委托北京東方律師事務所對鐵路局提起訴訟,并向保監會遞上申請書,請求撤銷該保險。在二審敗訴后,黃金榮轉訴保監會行政不作為,認為保監會監管不力,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無獨有偶,哈爾濱律師李濱也于今年4月致函保監會,要求修改兩條保險“問題條款”。他認為保險公司對壽險合同解除權的規定沒有任何限制“顯失公平”,同時指車險等財險的“不定值保險”將為保險公司多收保費提供可能,應改為定值保險。
兩項請求皆被“駁回”
對于李濱的公開函件,保監會延期后作出回復。在函件中,保監會稱“不能因為人壽保險合同不承認‘兩年不可抗辯條款’就認為人壽保險合同顯失公平”。針對李濱將車險改為定值險的建議,則回復“不能以一次事故的處理過程及其結果來判斷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公平”。
“火車票官司”的主角黃金榮在申請未獲回音的情況下,直接將保監會推上了被告席。保監會卻認為,由于國務院未作出將“鐵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交保險公司辦理的決定,因此保監會不具監管職責,也就不存在“行政不作為”一說。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接受保監會說法,并以此駁回了原告方的訴訟請求。
兩位律師都不“服氣”
對于這樣的結果,準律師黃金榮和律師李濱都表示不能“服氣”。據黃金榮的代理賀海榮透露,原告方將在不久后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理由仍是“保監會行政不作為”。
李濱則提出4條理由,批駁保監會的回復。他認為保監會在回函中偷換概念,答非所問。他還通過個人網站表示:“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對保險業的行業利益的保護有些‘過度’,相反,對保險消費者的利益的保護有些‘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