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6月16日電(記者程士華)記者16日從安徽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宿州市法院近日通過“限制高消費”、“限制招投標”、“媒體信息披露”等執行威懾措施,打壓不誠信的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嘗試破解基層法院長期存在的判決執行難頑疾。
為了進一步遏制“執行難”,宿州市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了《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拓展執行聯動工作的范圍,強化執行協助工作機制拓展至執行工作的全局,規定“依法負有協助執行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全面、及時履行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義務”,以地方性法規的模式確立 “協助執行”的基本原則,為建立協助執行工作機制提供法規依據及指導原則,避免了“聯而不動”的情形。
據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孫強介紹,法院判決執行難是基層法院長期存在的頑疾,一些行政部門經常以部門程序為借口,拒絕或拖延判決執行,忽視法院判決在糾紛解決過程的終極性,影響司法判決在群眾中的權威性。為了從操作層面出臺具體措施,貫徹落實《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決定》,法院與公安、稅務、規劃、交通、國土、工商、民政等十多家相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會進行協商簽署《建立協助執行工作機制實施辦法》,創設“限制高消費”、“限制招投標”、“媒體信息披露”等執行威懾措施,打壓不誠信的被執行人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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