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昨天(15日)下發《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把學習貫徹會議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任務,迅速組織干警認真學習貫徹會議精神特別是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充分認識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對審判工作帶來的影響,始終站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高度,積極做好司法應對工作。
通知要求,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于國內外經濟形勢的準確判斷,進一步提高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自覺性。各級法院要密切關注經濟發展和運行趨勢變化,在依法保障實體經濟發展、擴大內需、穩定物價、規范經濟秩序等方面,及時出臺司法政策和指導性文件,不斷提高司法服務水平。要密切關注各類市場主體的司法需求,在確保司法公正的同時,更加講求辦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實現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密切關注各種可能影響經濟發展的法律政策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提出立法建議和司法建議,為黨委、人大、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通知強調,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于經濟工作必須牢牢把握好的重大問題,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指出,要深入學習領會中央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維護穩定工作。各級法院要繼續履行好維護穩定第一責任,堅持依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等犯罪行為,積極參與打黑除惡等專項行動,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堅持認真落實“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進一步推動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努力從源頭上減少不穩定因素;堅持結合審判工作參與綜合治理,依法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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