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上海律協基金業務研究委員會在上海律協報告廳召開2020年度年終工作總結會議。分管會長徐培龍、研究會主任馬晨光、副主任郝紅穎和劉倩及多名委員參加了會議。
會上,研究會對2020 年的各項工作成果進行了回顧和介紹。在眾多委員的鼎力支持下,研究會今年取得了豐碩的工作成果,包括參與了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的監管企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公司章程及合伙協議研究課題、編撰了《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公益基金實務問題和法律風險五十五問》、修訂了《律師辦理私募投資基金法律業務操作指引( 2020 )》、圍繞文化產業基金投融資和私募基金刑民交叉法律問題等主題舉辦了多次公開交流活動,并與上海律協其他業務研究會聯合主辦了多項研討會,又和上海市法學會等機構共同召開立法征求意見研討會,針對《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等多項法律法規反饋了修改意見等。
徐培龍副會長對于研究會過去一年開展的各項工作表示肯定,并就如何更好地開展研究會工作、發揮研究會委員的專業力量和與會成員分享了寶貴意見。在回顧過去一年工作成果的基礎上,各位委員也對研究會未來一年工作計劃提出了多項建設性的意見。
凡是過往,皆為序章。研究會將在2020年度各項工作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在新的一年,繼續發揮專業力量,更好地服務上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