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同時提出,應加強律師行業自律,規范律師從事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執業行為,律師要遵守《北京市律師執業規范》的規定,不得進行雙方代理。
市消費者協會負責人多次呼吁銀行在開展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時,不能將律師費轉嫁給消費者。“銀行請律師幫助審查借款人的貸款資格和還款能力,其目的在于為銀行規避風險。律師既然是為銀行服務,那么銀行就應該支付相關費用,不能將收費轉嫁到消費者頭上。”消協認為,目前消費者所支付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律師費,其實絕大部分為銀行委托的律師費用;而且有相當多的消費者在支付律師費后,根本就沒有見過律師,這既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師協會也已經關注到了這個問題,對此表示,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業務中的律師,作為銀行的代理人,為銀行提供服務,但卻收取消費者的錢款,這一行業做法的確不妥。北京市律師協會將出臺《律師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法律業務操作指南》,從律師執業的角度規范律師行為。
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個人按揭貸款業務中,若發現有哪個銀行自己委托律師,把所承擔的費用轉嫁給消費者,可以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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