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擬立法維護交易資金安全
日期:2008-05-14
作者:特約記者 陸彬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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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30日召開的上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三次會議上,針對海天律師事務所主任薄海豹等13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建立房地產交易強制監管制度”的議案,人大城建環保委經審議,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制定相關規范性文件,加強對二手房交易資金的監管。
目前,在上海現行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中,上海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置業”)作為資金監管第三方介入,交易流程為:每筆交易必須在上海置業的二手房交易資金結算平臺設立子賬戶,所有房款打入這一賬戶中;交易過戶后,房產中介書面通知結算平臺劃轉房款至賣方賬戶,中介公司不接手房款以保證資金安全。
事實上,上海目前的交易資金監管范圍僅包括貸款客戶交易,不包括一次性付清房款的交易,并且涉及的銀行有限。這意味著,只有在中國銀行和工商銀行貸款購買二手房的客戶,才能通過銀行確保交易資金的安全。
然而,這種只有一方監管的模式依然受到業內人士的普遍質疑。“誰來監管上海置業呢?”一些人大代表認為,僅僅依靠一方監管還不夠,應當多方監管才能真正確保二手房交易資金的安全。
據了解,早在兩年前,光大銀行上海分行、上海銀行、民生銀行等銀行都與上海房地產交易中心合作,推出了“房地產金融服務網絡”,主要目的便是系統地對二手房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但由于中介公司往往與固定銀行有業務往來,雙方熟悉之后,中介想從賬戶周轉資金變得十分容易。而銀行也不可能真正起到“監管”的作用,更多時候還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在本次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議上,一些人大代表建議,引入律師機構對上海置業實行監管,由房屋擔保公司監管資金來源,而律師機構又對房屋擔保公司實行監督,這樣便形成了彼此制約的層級監管體系。
據漢宇地產總經理施宏睿介紹,香港二手房交易資金大多通過中介處理,但中介公司必須在銀行開設資金監管賬戶專款專用,如果一次性付款,還可通過律師行監管。產權過戶后,經由買賣雙方律師確認后再交付。由于香港對中介機構監管較嚴,且有銀行和律師行的參與,所以二手房交易過程由于資金安全問題出現的糾紛較少。
據了解,每年上海市二手房直接交易資金中約有400億元與中介公司發生關聯。一筆二手房交易從決定購買預付定金到最后辦理產權證發放貸款,至少需要一個月的時間。詳細分析整個二手房買賣的流程,定金和首付留在中介公司賬戶上約10天左右,但尾款停留在賬戶上的時間更長,至少有20天。
“把老百姓的錢給中介保管就是一種風險。”薄海豹表示,此前發生一些中介卷款逃跑、挪用客戶資金、騙取買房人首付款等案件,反映出當前二手房交易市場中存在的問題。為此,薄海豹等代表建議上海實行房地產交易資金強制監管制度,并覆蓋到一二手房買賣交易的全過程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