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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動態

優質高效的專業律師服務,是推動法治化建設的不竭動力

    日期:2011-06-22     作者:盧灣區律師工作委員會    閱讀:43,199次
 

近年來,盧灣區律師作為法律服務的專業力量,一直活躍在推動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舞臺上,為盧灣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了積極的力量,也推動了律師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成為法治政府建設中“助推器”

回顧盧灣區法治政府建設的進程,盧灣律師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跡……

——1999年,在盧灣區政府的邀請下,盧灣律師在全市率先組建了區法律顧問團。律師充分發揮在企業清算改制、建筑房地產、行政訴訟代理等方面的專業特長,通過參加區委、區政府各種專題會議、區政府全會以及區長咨詢會等活動,為領導積極建言獻策,促進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如律師參加了“化解動拆遷矛盾專題法律咨詢會”、“如何預防襲警事件專題研討會”等專題研討會,及時提出法律意見并多次被采納。此外,每周四,都有一名資深律師出現在盧灣區領導信訪接待工作的現場,陪同領導接待來訪群眾,切實維護好政府和來訪人的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四年來, 18位律師共陪同區領導接待來訪群眾376批,1010人次,其中集訪42批,446人次。

——2006年,政府法律顧問團律師走入盧灣區政府常務會議,為領導干部開設法制講座。幾年來,朱樹英、黃仲蘭、鄒榮等律師都曾出現在盧灣區領導干部法制講座的講壇上,他們圍繞依法行政、重大項目工程建設中的法律問題、政府招商引資中的法律問題分析等一系列重點、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講解,有效提高了政府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和運用法律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能力。

——2007年,為進一步深化盧灣區法律顧問團職能,在盧灣區政府的統一部署下,盧灣律師“化整為零”,深入區政府組成部門和各街道擔任部門和街道的法律顧問,將“依法行政”的理念從區層面延伸至各個部門、街道層面。法律顧問通過參與決策、審核文件、專項建議等方式,幫助政府部門防范法律風險,依法進行決策。企業改制、淮海路商業結構調整等重大事項決策中,律師要求政府對決定進行法律論證,為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完善政府決策機制;在世博會展館建設、動遷補償、土地收購補償等重大工程項目中,律師介入進行法律評估,為重大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在政府制定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律師嚴格審查,規范政府部門具體行政行為;在政府日常管理工作中,律師提供法律咨詢,為行政管理活動提供專業意見。僅2008年到2010年兩年間,法律顧問為政府部門提供法律咨詢635件,審查合同、書函、規章制度等95件,草擬法律事務文書41件,提出法律意見書19件,對重大項目等處理進行法律評估7件,開展法制講座和法制培訓22次、聽眾達900余人次,代理訴訟和仲裁120件,處理其他法律事務56件。現如今,盧灣區大多數政府部門都具備了政府購買法律服務的理念,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其中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聘請率達100%。因為他們深信,律師能為依法行政保駕護航,律師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法律智囊團”。

——2010年,“11.15”火災發生后,在盧灣區司法局的牽頭下,盧灣區律師組建了突發事件善后工作律師專家庫。今后,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律師就可會同其他專業人員共同參與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理和群體性事件的預防處置,從法律層面剖析其發生原因和發展趨向,協助制定、改進善后方案,妥善解決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糾紛。

——2011年,在新形勢要求下,盧灣律師將政府法律服務延伸至更廣泛的范圍和更深的層次。

舉措一,為區政府實事項目提供法律風險評估。為加強區政府實事項目管理,規范實事項目實施流程,明確各方責任,完善長效機制,盧灣區聘請律師參與,提前介入為政府實事項目提供法律風險評估。在得知這一消息后,盧灣許多律師主動請纓,這其中包括曾獲“東方大律師”的江憲律師,也有剛獲“上海市優秀女律師”的金纓律師,最終,一批在行政法、民商事法、經濟法、房地產法等領域經驗豐富、具有專長且了解社情民意的優秀律師組成了專家團隊,為區政府實事項目中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律師通過事前、事中、事后的介入,全程參與政府實事項目的推進。排摸立項階段,律師對項目的合法性以及潛在風險等進行初步評估。在組織實施階段,律師就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現實風險等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就規范程序、防范風險等問題出具法律風險評估意見書。在后續管理階段,律師見證各方簽署相關法律文書,明確各方在日常使用、維護過程中的責任,確保項目完成后的長效管理。

舉措二,全面介入信訪結案終結工作。根據新形勢維穩、信訪工作的要求,盧灣律師在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加大參與信訪矛盾化解、終結的工作力度,擴大參與信訪積案化解工作范圍,協助推動信訪事項的終結。28名優秀骨干律師,作為中立第三方,全面介入區領導聯系重點信訪人工作。其中20名律師作為矛盾化解工作小組成員之一,為領導出謀劃策,做好法律幫手;3名律師對信訪案件開展核查工作,采取集中時間、集中地點、集中力量的方法,對列入核查終結目標的矛盾,逐件進行信訪人談話、材料審核,并提出律師核查法律意見書,推動矛盾的化解和終結;5名律師作為社會公信人士,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一起參與信訪終結聽證,增強信訪工作的公開度、透明度,提高核查終結的公正性。自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參與律師憑借自身過硬的業務素質和準確的個案研判,切實為領導出謀劃策,做好法律幫手,有力推動了信訪積案的有效化解。

舉措三,參與重大突發事件處理。在區重大突發事件中,律師及時介入實施法律評估,切實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如,盧灣區工人文化宮郵幣卡市場在新大樓改建過程中,由于攤位供需不足,500多戶經營戶與文化宮就攤位租賃安置問題發生糾紛,成為全區重點矛盾隱患。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作為該項目的法律顧問,積極介入參與雙方調解工作。律師充分聽取了經營戶意見,提出切實可行的法律執行方案。經努力,有274戶經營戶進入新大樓攤位,安置率達100%138戶經營戶進入新大樓包房,安置率達到60%,其余經營戶待老大樓改建后再進行安置。這起經營戶與盧宮郵市歷時幾年嚴重的矛盾糾紛,通過律師的努力得到了圓滿解決。

 

發揮第三方作用,成為和諧社區建設的“中堅力量”

近幾年,盧灣區通過律師事務所與司法所、律師與居委會的雙結對機制,盧灣律師的社區法律服務覆蓋到了全區。經統計,70%的盧灣律師參與過社區公益法律服務。而在社區,盧灣律師有三個不同的身份。

化解社區矛盾糾紛的“老娘舅”2010年,盧灣區某街道發生了一起及高齡老人的家庭房產糾紛,老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原本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紛爭。社區律師得知這一情況后,主動介入糾紛進行調解,律師在依法調解的同時,做了大量理順情緒、平衡心理的工作,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律師介入后的10天后,老人的家庭矛盾調解成功,老人專程送來錦旗,稱贊律師“熱心為民,排憂解難”。類似律師參與鄰里糾紛、家庭糾紛、租賃糾紛并成功化解的例子舉不勝數,盧灣律師在深入社區的過程中,充分發揮律師獨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力量”作用,主動探索和實踐社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通過參與調解使大量社區矛盾糾紛得到有效預防和化解,將大量矛盾得以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而律師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糾紛,大大降低了居民的維護成本,得到了社區居民的肯定和歡迎。2007年至今,律師參與社區矛盾糾紛調解近百次。

同時,盧灣律師還積極參與到大調解格局的構建中,不斷探索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新模式。一些經驗豐富的律師被聘為社區人民調解組織法律顧問,在一些專業性較強的糾紛領域如醫患、物業、勞動、交通事故等糾紛的化解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相應業務特長的律師還直接參與街道調解工作室、專業調委會以及各類群眾團體、社會組織、行業性協會、區域性調委會的工作,以第三方介入的形式,協調處理各類民間糾紛,倡導依法維權的理念,從源頭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有力地維護了社區穩定。

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員”。社區律師借助擔任街道、居委法律援助聯絡員的優勢,積極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弱勢群體申請法律援助,并提供相應的法律幫助。今年在辭舊迎新之際,農民工陳某為社區法律援助律師送來了寫有“捍衛正義,維護公平”的錦旗,感謝律師不辭辛苦,在較短的時間內幫助其拿到工傷賠償款,讓他們全家能過一個安穩的春節。原來,去年年底,來滬打工的陳某在盧灣區某工地施工時不慎從高處跌落,致左外踝骨骨折。陳某及其家屬就工傷賠償事宜與工程公司協商多次,但工程公司負責人百般推諉,陳某無錢繼續醫治,急需法律援助。社區律師得知這一情況后,及時幫助陳某申請法律援助,并代理這一法律援助案例。為了讓受援人能回鄉安心過春節,援助律師急人所急,在2011年元旦放假期間也繼續與所在公司進行談判。功夫不負有心人,這起工傷賠償糾紛終于在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得到妥善解決。

為進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的工作,社區律師在法律援助部門的指導下因地制宜開展多種社區便民服務活動,加大法律援助的宣傳力度,提高居民法制意識,積極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如在在“三八”婦女節期間,社區律師為困難單親母親家庭舉辦一次法律咨詢會,宣傳法律援助知識,為這些家庭提供法律幫助。近年來,由律師代申請的法律援助案件比率呈顯著上升趨勢,由律師擔任法律援助的案件質量不斷提升,在社區居民中得到了良好的反響。2007年至今,代理社區居民申請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值得一得的是,最近,一大批高學歷、高素質的年輕律師又主動報名加入社區律師后備庫,確保社區律師的全覆蓋。

樂此不疲的法制宣傳志愿者。2004年,盧灣律師特別是年青律師走進社區后,他們就始終肩負著一項使命——開展法制宣傳,提高居民法律素養。律師在社區設立“法律服務箱”或“律師信箱”,并定期開啟,方便社區居民及時與律師聯系,求得法律服務或幫助;發放法律服務聯系單(卡)并在上面作出承諾,社區居民憑聯系卡可隨時到指定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免費法律咨詢和得到減免費的法律服務;緊扣社區居民的需求,通過法律咨詢、法制講座等形式,把抽象枯燥的法律規定變為具體生動的實例,如舉辦婚姻法、動遷法規等專題講座;將常見法律糾紛案例編寫成法制小品,讓居民有直觀的感受;幫助社區居民建立“法律興趣小組”,培養居民法制宣傳骨干……2009年迎世博期間,盧灣社區律師學為社區居民舉辦“迎世博百場社區法制講座”活動,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質和文明素養。從2007年至今,律師走訪聯系結對社區4600余次,解答社區居民和居委干部各類法律咨詢3000余次,舉辦法律講座超過400場(次),舉行法律研討會、等其他類活動100余次。

 

發揮專業特長,成為推進依法治校的“護航員”

2004年盧灣區在全市率先開展律師進學校工作,為全區50余家公辦學校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有效促進了教育機構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維護了師生合法權益,為學校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近三年來,律師我區教育機構提供法律咨詢635次,草擬、審核、修改學校規章制度、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412件,舉辦法制講座和法制培訓57場,組織、協助學校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5件,承辦訴訟等特定法律事務12件,教育機構的滿意率從2008年的96%上升到2010年的100%。可以說,律師進學校,讓學校發生了些變化:

——管理者法治意識提高了。盧灣律師有的放矢地在學校管理者中開展法制教育,通過為校長開展法制系列培訓,用身邊的案例以案釋法等手段,使學校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通過幾年的實踐,現在盧灣的校長們在對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時,都能主動地聽取學校法律顧問的意見,法治意識明顯增強。現在,盧灣學校管理者的管理意識從“事事找上級”悄然轉變為“遇事找律師”,管理從單純的依行政治校的傳統管理模式,逐步轉變到依靠法律手段保障行政手段的依法治校的管理模式。

——學校學生權益有保障了。律師擔任教育機構法律顧問后,不僅成為學校在處理法律事務方面的得力助手,也使學校、學生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律師一方面通過審核教育機構對外合同、書函,代擬法律事務文書,提供法律建議等,幫助教育機構有效規避法律風險;另外,律師還主動參與涉法事務處理,保障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如某體育公司在教育機構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其作為教學點,并在網站上刊登教學信息和中心照片,律師及時介入該侵權事件處理,促使其停止侵權行為,刪除網站相關內容,并致電道歉。在服務學校的同時,律師也關注對學生權益的保護。盧灣區某小學一學生,因報不上戶口面臨失去監護人和讀書權益的困境,母親欲把孩子推給學校,自己撒手不管,律師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其母親進行勸說教育,并與學校、戶籍機關協商,解決了學生就學、戶口問題,使母親最終放棄了拋棄女兒的想法。

——校園傷害事故減少了。校園傷害事故的處理是困擾學校的難題。而盧灣律師,給這個老大難病癥注入了一劑良藥。律師一方面通過介入調解、代理訴訟等方式幫助學校妥善處理了各類校園傷害事故,另一方面律師更注重引導教育機構探索建立事前防范機制,如律師在學校、教師、家長中大力開展強化事故防范教育,做好校園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將傷害事故的發生率降到最低限度:舉辦各類法制講座,組織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到法院旁聽校園傷害事故的庭審,開展事故防范教育;對學校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保養、維護以及正確操作、規范使用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提出建議,加強校方對防范工作的重視,消除安全隱患;在新學期為低、幼學生的家長會上,為家長講解校園安全防范、事故處置等法律知識,明確校方、家長各自應盡的責任等。

——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活力了。盧灣律師根據學校不同年齡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理解能力,改變以往學校單向、空洞、抽象的法制教育灌輸模式,積極探索課內課外、校內校外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增強法制教育內容的多樣性、互動性、趣味性。在幼教系統,律師更多的是要考慮如何用通俗的形式讓孩子們知曉法律。與學校拓展了傳統法制講座的課堂式模式,共同設計小小公民學法律的課程,,通過兒歌、故事、情景劇等兒童喜聞樂見的形式,幫助幼兒在行為習慣的養成期建立起公民意識、交通規則、防火意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邁出了“法制教育從娃娃抓起”的第一步。在小學,針對小朋友的年齡特點,律師組織開展“小學生法治征文活動”、“超級辯辯辯——小學生辯論賽”,籌建“紅領巾法律俱樂部”等活動,為小學生系統學習法律搭建了平臺,為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實踐活動提供了場所,讓小學生在學中問,問中學,使其對法律的作用、公民的概念等一些淺顯的法律觀念有所認識,幫助他們樹立初步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小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和法制觀念得到同步提高。在初中、高中,律師根據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導綱要,開設易于學生接受的專題法制講座,將法制課帶進中學課堂,幫助學生成立“法學社”、開展法律沙龍活動,同時還積極幫助學生開展法制文藝匯演,設計模擬法庭、主題班會,制作法制動漫等,尤其是協助學校精心組織好我區多年來的傳統憲法主題宣傳活動—18歲成人儀式,使初、高中學生對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等公民意識有了更深的理解,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律師深入校園,走近學生,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將法治意識潛移默化地播撒到在校學生的心靈深處,營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圍,大力培養和啟迪青少年法律意識尤其是公民意識的形成,提高學生的人文素養。

20086月,市推進教育現代化督導調研組對盧灣區推進教育現代化的工作進行督導調研時,對“律師進學校”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

政府的法治意識、律師的公益精神和社會責任感,是盧灣區律師得以全面參與區域經濟社會建設,充分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在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和諧穩定方面作出杰出貢獻的前提。而區司法局在日常管理、引導中,注重推動司法行政工作自身發展與調動社會志愿活力的結合、注重實現律師職業目標與履行社會責任的結合、注重法律服務與社會工作的有機結合,制定適當的工作制度、堅持長期不懈地推動并不斷完善,是保證律師服務社會工作得以長效開展、并確保質量、建立品牌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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