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嘉定區司法局積極整合全區司法行政資源,通過建立律師事務所與司法局聯動工作機制,將司法所資源優勢與律師事務所專業優勢緊密結合,進一步發揮了律師事務所在服務社會發展、促進和諧建設中的職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為貫徹落實中辦發[2010]30號文件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2011年,嘉定區司法局圍繞“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這一主題,以促進社會和諧為著力點,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切入點,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以促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為立足點,進一步健全完善了律師事務所與司法所聯動機制,逐步形成了維護基層社會穩定的合力,在提升司法所化解疑難復雜糾紛能力的同時,增強了律師事務所服務社會、促進和諧的功能,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實踐中,廣大律師充分發揮自身法律優勢,配合司法所有效調處了大量的糾紛矛盾。
今年3月,位于真新清峪路的嘉定區真新街道辦事處大門被50多人封堵,街道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亂,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這起事件引起了真新街道領導的高度重視,指示相關部門立即啟動糾紛矛盾防激化的應對方案,做到穩定當事人情緒,平息事態、化解糾紛。經了解,案件起因是某房地產公司將其位于真新街道的某商廈二樓與三樓出租給某羊絨公司,并簽訂了租賃協議。隨后,羊絨公司又轉租給了個體經營戶。半年后,因羊絨公司拖欠租金,房地產公司在與其多次溝通與協調無效后,以不履行合同為由將羊絨公司告到法院,要求羊絨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解除租賃關系。該案經法院一審、二審后,最終于2011年2月18日作出了終審判決:判決羊絨公司敗訴,支持房地產公司的訴求。由于判決結果涉及31戶個體經營戶需要搬離退場,而個體經營戶們認為發生在兩家公司之間的糾紛卻要波及到自身經營行為,并且每個經營戶都有大量的貨物積壓在手上無法處理掉,一時間難以接受這種處理方式,于是采取群訪的方式來維護自身權益。
鑒于案件涉及人多、案情復雜,若不妥善處理將會帶來一系列不良后果,司法所第一時間通知了其結對的上海君樂律師事務所,希望該事務所參與到此案的調解維穩工作。君樂律師事務所高度重視這起群體性案件,立即組建包括主任、資深合伙人在內的法律服務團隊全程參與調解。律師們通過走訪調查、聽取各方面意見,很快掌握了案件的具體情況,厘清了案件所涉及的各方主體、法律關系以及矛盾焦點所在,并以此為基礎確定了處理意見。處理意見經司法所報街道領導及有關部門同意后,律師們又分別與當事人進行溝通,認真做好相關的調解工作。通過律師深入細致的工作,當事人之間敵對情緒得到了明顯緩和,均希望由律師出面主持調解。最終,在律師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這起群體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這是一起律師事務所與司法局開展工作聯動,快速調處矛盾、化解糾紛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到,建立律師事務所與司法所聯動工作機制,發揮律師專業優勢,對于推動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具有廣泛的前景,這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律師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向社會各方闡釋法律精神,不但提高了社會整體法治水平,有效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律師社會價值的充分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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