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正東會長在九屆一次會議上作八屆理事會工作報告
日期:2011-03-26
作者: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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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正東會長在報告中表示:隨著上海“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以及我國法治化的進程,上海律師業三年來取得了可喜的進步與較快的發展。律師事務所從2008年的810家發展到目前的1077家,增長32.96%,其中合伙所866家、個人所211家;有101家外地律師事務所在上海開辦分所,另有境外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137家。執業律師從2008年的9033人增長為12485人,增長8.21%,其中專職律師11924人、兼職律師561人;從學歷上看,研究生以上(含博士)4014人,占32.29%;從年齡上看,35歲以下的青年律師5349人、占43.5%;另有公司律師、公職律師754人。三年來,全市律師共辦理訴訟與非訴訟案件40余萬件;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師達3萬多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2萬多件;業務創收累計達152億元,向國家納稅近20億元,其中2010年業務創收58億余元、納稅8億多元。
2008年5月,第八屆理事會根據第七屆理事會的有關建議,結合廣大律師的要求,制定了“三年工作思路”,即進一步推進上海律師業的科學發展、進一步增強上海律師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推動律師事務所的規范管理、進一步提升上海律協的行業自律水平;讓律協為廣大律師的服務“更近一點、更多一點、更好一點”,真正做到“勤勤懇懇為律師服務,踏踏實實為律師辦事”,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上海律師之家”。三年來,在市司法局和全國律協的監督與指導下,第八屆理事會在歷屆理事會特別是第七屆理事會工作的基礎上,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上海市律師協會章程》賦予的各項職責,努力加強行業建設、指導業務發展、規范執業行為、維護行業權益、加強執業監督,努力確保上海律師業平穩較快發展,努力為上海“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作出新的貢獻,較好地完成了理事會歷年報告中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