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和《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相關精神,現對臺灣、香港和澳門居民在上海申請律師執業實習期間參加集中培訓安排如下:
一、 律師學院每年3月份安排一次集中培訓,上述實習人員應在3月20日之前通過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憑已經取得的實習證向律師學院辦理報名手續;(通過郵件報名方式報名,報名表附后)
二、 集中培訓日期和課程安排:
根據港澳臺居民通過司法考試及今年申請執業人數,律師學院將作出集中培訓安排。包括現場培訓和在網上參加指定課程培訓,共120學時。(課程目錄另發)
三、 培訓費用:暫不收
四、 上述人員在臺灣或香港或澳門有當地律師執業證并執業5年以上者,由律師學院安排與上海律師同行交流,介紹當地法律服務情況,可以扣除相應的培訓學時。
五、 完成培訓任務,由律師學院通知律師協會會員部,作為實習鑒定合格的依據之一。
六、 報名電子郵件地址:lsxy_peixun@126.com
郵件名稱請注明:港澳臺居民集中培訓報名
七、 聯系人:陳一沁
電話:64030000轉135
附報名表【請點擊下載】
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學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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