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能源供應的一大半依賴國際資源,這一現狀一方面將對國際能源市場的供求關系產生重大影響,另一方面會使我國的能源安全問題變得十分突出。國際上,超級大國對各種能源的爭奪空前激烈,己形成了全球主要的油氣資源被超級大國和產油國控制的格局,因此我國能源企業“走出去”面臨極大的風險和復雜的環境。在這一背景下,由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主辦的“國際能礦資源合作開發促進政策與風險規避介紹會”于10月30—31日在北京隆重舉行。在此次會議中,上海金能律師事務所主任岳文輝律師應邀出席并結合自己在東南亞為中國能源企業“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務的經驗,就我國能源企業在國外如何適應東道國的稅法、環保法、勞工保障法、工會法、公司法以及如何力爭做到“放棄高風險投資、管理中檔風險、轉化低層次風險”與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中非發展基金有限公司相關部門的領導以及到會的各能源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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