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在申請函中,郝勁松明確要求上海各相關單位公開近幾年來的“釣魚”信息,包括查獲非法運營的“黑車”數量、罰沒金額總額及去向、預定罰款指標任務、配合執法的“釣鉤”人數以及獎勵金額等“敏感”數據。
郝勁松稱,早在幾年前,“釣魚執法”這種模式在上海及全國各地就普遍存在,這幾年有愈演愈烈之勢,究其原因,是因為“釣魚執法”的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鏈條,龐大的處罰金額支撐起了一個畸形的執法平臺,“以上海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為例,兩年時間處罰5000輛所謂的‘黑車’,罰款5000多萬元,巨大的罰款金額讓許多交通執法部門不擇手段,陷害合法公民于非法的狀態。”他認為,“釣魚執法”已涉嫌有組織犯罪,而有些真正的黑車卻在向交通執法部門定期交付保護費以后,公開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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