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考中追尋歷史,在行動中面向未來。2009年9月29日,2009 年全國部分省市律師雜志經驗交流座談會會議在上海市律師協會舉行,來自北京、天津、重慶、新疆、安徽、深圳及東道主上海的20位律師協會宣傳負責人、雜志主要負責人出席交流會,暢所欲言,分享辦刊經驗,分析辦刊問題,策劃合作前景,座談會氣氛烈。
出席交流座談會的有《中國律師》副總編陳秋蘭、《中國律師》責任編輯高凌燕、北京律協副會長姜俊祿、深圳律協副會長崔軍、深圳律協秘書長劉守華、重慶律協秘書長陳翔、《重慶律師》編輯部副主任吳政、新疆律協副秘書長任德志、天津律協宣傳委副主任楊威、天津律協宣傳委副主任潘卉杰、安徽律協副秘書長陳勇、《安徽律師》執行編輯劉海泉、安徽律協宣傳委副主任劉冬青以及上海市律師協會秘書長萬恩標、副秘書長劉小禾、《上海律師》總策劃馮慧、宣傳部主任潘毓霞出席會議。會議由上海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陳乃蔚主持。
各地辦刊歷史、經驗的交流是座談會的重要內容。作為律師界唯一公開出版、最具權威性的律師雜志,《中國律師》雜志副總編陳秋蘭女士介紹了《中國律師》創刊20周年來的豐富實踐經驗。陳秋蘭指出,《中國律師》創刊以來堅持弘揚憲法法律精神,經歷了從雙月刊到月刊、簡報到彩印雜志的發展歷程。在內容上,《中國律師》下一階段將加強文化、責任方面的探討。陳秋蘭指出,目前每年一次的律師文化論壇的舉辦比較成功,雜志通過這個平臺對律師文化進行探討,《中國律師》希望加強與各地方律師雜志的交流,對律師文化建設進行深入探討。
擔任過記者,現在成為律師的北京律協副會長姜俊祿以專業人士的眼光,談及了律師雜志的辦刊經驗。在辦刊的特色上,制度方面,《北京律師》編輯部與北京的各事務所所刊建立了互動機制,編輯定期與所刊負責人培訓互動,增強各律所投稿的質量。《北京律師》下一階段關注的行業問題包括,關注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人員變動,通過變動查找律師業變化;增加反映海外律師業動態的信息。
《重慶律師》作為近年來異軍突起的律師雜志,受到業界廣泛關注,重慶律協秘書長陳翔在交流會上交流了自己的心得。關于編輯隊伍建設,《重慶律師》專門聘請了4位中文、新聞專業,有媒體從業經驗的同志擔任編輯,從新聞專業的角度切入律師行業報道。關于特邀撰稿人隊伍建設,編輯部在策劃主題后,向特約撰稿人(律師)約稿,先策劃在約稿,加強稿件主題集中度。值得一提的是,《重慶律師》為特約撰稿人特別建立一個QQ群,參與討論的都是律師,往往得閃現出一定的優秀主題。
深圳律協副會長崔軍暢談了《深圳律師》的辦刊經驗。崔指出,《深圳律師》創刊于1988年,初期以專業研究為主,調研后認為,雜志的專業性應保存,同時應走向社會,《深圳律師》目前的定位是:提供交流的園地,宣傳律師的窗口,解讀大案要案,關注法治進程。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律師》與《南方都市報》合作,有專門的合作版面《法人》,通過這一渠道可以公開雜志的部分內容,《深圳律師》也采取了編前會制度,由10位律師擔任委員。
《天津律師》雜志主要負責人潘卉杰指出,律師專業雜志要做到實用性、商業性、業務性的相統一,可以通過“增刊”、“副刊”增強雜志的多元化方向,政治性的內容放入本刊、實用性、商業性內容放入增刊部分。雜志的定位要分層,對象要分類,鼓勵青年律師投稿,可以以雜志為平臺,組織各類活動,組織優秀撰稿人活動,增加雜志的交流渠道。
另一本具有創刊較早的律師雜志——《安徽律師》創辦于1984年,目前發行量為5000冊,雙月刊,至今出版157期,采用編委會負責制,由秘書長任主編。《安徽律師》執行編輯劉海泉指出,理好業務交流與形象展示的關系,處理好不同讀者群的閱讀需求的關系。
《新疆律師》是我國西部地區較有特色的律師雜志。據新疆律協副秘書長任德志介紹,《新疆律師》創刊于1988年,采用漢文、維文兩個版本出版。任德志希望通過交流座談會的平臺,學習先進刊物的辦刊經驗,提升辦刊質量。
東道主《上海律師》雜志總策劃馮慧,在會議的最后作了交流發言。馮慧介紹道,《上海律師》創刊于1981年,創刊至今發行600余期,目前為月刊,發行量在1.5萬本,通過采用外聘專業期刊雜志編輯這樣“業務外包”的模式,增強辦刊的專業性。《上海律師》在辦刊的過程中,同樣面臨著“專業性”與“新聞性”沖突的問題,解決方法是,著力于從開拓律師業務范圍的同時,提升律師雜志的品味,具體的做法有通過集中報道律師參政議政,反映律師的社會責任感;通過集中報道律師在社會熱點問題中發揮的作用,反映律師的社會參與感;通過“律政三人談”欄目,將律師專業與文化問題進行有機結合;在業務論文的報道上突出專題化、時政熱點化。拓展行業影響力上,《上海律師》近兩年主要推進了“上桌工程”、“進校園工程”,目前上海律師的發行范圍覆蓋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工商、稅務、知識產權等行政機關、法學院校、大企業大集團、法律研究學生機構和人大這樣的立法機構。
上海律協副會長陳乃蔚作為《上海律師》雜志總編,主持《上海律師》的日常出版工作,談及體會,他指出,編前會制度、編輯流程的完善與落實,是雜志定期保質出版的保障;利用律協專業委員會做業務專題是業務論文質量的保障;要求社會名流作卷首語是提升雜志品味形象的保障;加強律師雜志與各區縣律師雜志、律師事務所所刊的交流,是拓寬律師雜志稿源的保障;未來要建設練好內功,爭取早日公開出版發行,同時與各地方兄弟律師雜志加強交流,每年定期召開雜志辦刊經驗交流會。
與會人士,一致感謝上海市律師協會提供了難得的律師雜志辦刊人員交流的機會,對上海律協開創的律師雜志辦刊交流座談的形式表示贊賞。重慶律協秘書長陳翔當場提議,將律師雜志交流會以“聯席會議”的形式固定下來,每年舉辦一次,各地律協輪流舉辦,并逐步吸收更多的律師雜志加入聯席會議,將聯席會議構建成一個交流、融合各地律師文化的精神家園。提議得到了與會者的一致通過,在相約下次交流座談會的倡議中,座談會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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