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內部舞弊,指的是企業中的員工利用工作及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財物或資產,通過非正當、違法的渠道為自己或利害關系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此類行為不僅會動搖企業的穩定運營,更嚴重的可能會觸犯國家的法律規定。因此,反舞弊合規一直是企業合規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公司內部舞弊現象屢禁不止,嚴重威脅著企業的生產經營安全,即便是行業龍頭企業,亦未能幸免。企業內部防范舞弊的行為多種多樣,包括但不限于專門的企業反舞弊合規機構、建立調查與舉報機制、重視企業反舞弊合規文化建設等。然而,較少關注集中于企業的發票線。通過加大對企業成本發票的審查力度,能夠較好地遏制私人侵占行為。
【關鍵詞】反舞弊審計 企業合規 成本發票 數字化合規對策
一、成本發票審核在反舞弊審計的重要地位
發票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它經營活動時,開具或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財務人員以發票記賬進行會計核算、計算應納稅款;監督部門以發票作為財務稅收檢查的重要依據;收入方和付出方以發票作為收付的法律憑據,發票在經濟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對于企業來講,發票貫穿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不僅是企業加強日常開支審核的實質性要件,也是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企業員工利用發票實施舞弊或者掩蓋賄賂的行為屢見不鮮,給企業的反舞弊工作帶來了巨大的挑戰,一些重大舞弊事件更是給企業帶來的是經濟與名譽上的雙重損失。常見的利用發票的舞弊手段就是用替代發票、固定金額發票,或者假發票來報銷虛假的公司費用,比如餐費、招待費或交通費。從報銷中獲取的現金可能被報銷人私吞,也可能被用來行賄。隨著科技和數字化的廣泛運用,利用發票實施舞弊行為愈加呈現智能化、隱蔽化趨勢,非常難以發現。發票是企業經營的“紅細胞”,維系著企業整體生命周期。進項發票的合規管理,是當前企業財稅管理的核心環節。做好反舞弊審計工作的一個關鍵點在于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發票核驗制度,驗證發票本身以及所對應交易關系的真實性。企業不得接受虛開的發票用于套取企業資金、進行商業賄賂等其他違法目的。
具體來講,企業應當建立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發票核驗制度,對于超過一定金額以上的發票,除核驗發票本身的真實性以外,還應當核驗發票所對應交易關系的真實性,例如交易關系是否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內容是否合理、合同是否真實履行等。
在費用報銷方面,企業員工報銷費用應堅持真實性原則。針對容易產生舞弊風險的餐飲、禮品、差旅、會議等費用類型的報銷,應嚴格審查。企業可根據自身特點,依照一定的標準設置費用報銷審批制度,且可以設置多層級審批程序。一般情況下,費用報銷須經員工所在部門確認并由財務部門審批;在報銷金額達到一定標準時,財務部門可征求合規部門的意見,并最終可上報至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審批。
成本發票審核在反舞弊審計中的重要作用:
第一,對舞弊風險的識別和預警。風險識別是指企業查找各業務單元、各項重要經營活動及其重要業務流程中有無風險、有哪些風險的過程。企業應全面系統梳理經營管理活動中存在的舞弊風險,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程度、潛在后果等進行系統性分析、識別、預判,對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產生較嚴重后果的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企業對可能存在的諸如虛開發票、虛假報銷、賄賂等問題應及時關注、預警,并對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對風險應進行評估并制定合規方案。員工舞弊行為呈現高發趨勢,企業提前進行成本發票管理,對潛在的舞弊風險進行發現、預警,并給出解決方案尤為關鍵。因此,建立數字化的發票管理合規體系對企業而言,顯得非常重要。通過海量、高頻、復雜的發票數字化管理,實現最小顆粒度的管控,能夠有效彌補企業反舞弊監管的盲區。除此之外,企業仍需采用定期溝通并對敏感事件予以預警,進行企業內部經營反舞弊合規動態跟蹤監控。
第二,對自身合規的監測和評估。企業應定期對自身反舞弊合規管理的有效性進行監測,綜合考慮企業內外部環境的變化以及發現的舞弊漏洞,對反舞弊合規管理體系進行修正和優化。企業管理層針對風險評估中發現的合規風險、采取政策或程序上的補救措施。面對可能存在的虛開虛受的發票風險,通過簡單的驗證無法快速準確辨別這類風險,而且發票風險是動態的,存在發票收錄時正常,一段時間后因為各種原因變為異常?;谶@類問題,屢見不鮮,因此需要定期進行發票審核工作,評估發票合規風險,強化對單一發票的合規預警和管理。通過對財務支出成本發票的審查,虛構成本發票將不再能夠掩蓋財務支出的不合規。
第三,對違法證據的固定和使用。員工違反法律和企業規定損害企業利益的,一經查實,企業都要考慮對該員工的后續處理問題,比如:內部處罰或解雇、勞動仲裁/訴訟解除勞動關系、提起民事索賠訴訟、提起刑事控告追究刑事責任。無論何種處置,都要依據一定的事實和證據,因此,企業自行對舞弊員工開展調查的時候,要特別注重調查過程中的證據固定問題。在成本發票審核工作中發現舞弊行為后,可以將發票作為有力的證據。未來數字化、規范化將會是企業發展的一個趨勢。在推進數字化合規方案實施過程中,數字化合規方案正在潛移默化地糾正中國企業合規觀念的偏差,重塑企業合規管理理念。企業通過擁有內部統一的發票合規管理系統,監控企業運營管理的全流程,及時保留各種有效證據,可以通過自動化電子流程及時保留相關的電子證據,并存儲在統一數字化平臺中,供相關部門在合規訴訟需要時隨時查詢提取。
二、成本發票合規審核之19條經營舞弊風險點
在經營舞弊審計中常見的11類98條風險中,以下這些風險可以通過成本發票審核來快速識別和預警,幫助企業及時修補反舞弊合規工作的漏洞。
(一)風險點指引:犯罪調查
1.有犯罪調查或定罪記錄;曾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違反證券法、違規或其他不當行為。
風險解析:管理層或者員工利用公司管理漏洞或通過串通侵占公司資產往往會編造虛假的財務資料,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產生影響,可能少計收入或者高估費用。例如舞弊者在收到現金收入時,不向交款者開具收款收據或發票,或將相關票據撕毀,隨意隱瞞收入,收入不登記入賬,以達到貪污企業現金的目的。編造虛假財務資料還出現在以下情形中:高管為了完成業績指標獲取獎勵,在經營情況不佳的情況下通過虛增利潤完成任務。例如,通過虛構商品銷售業務來調節企業的收入,虛列應收賬款、虛構銷售收入來達到虛增企業利潤的目的。成本發票作為重要的業務憑證,可以幫助企業減輕稅務負擔,提高企業盈利能力,是財務資料造假的重災區。
(二)風險點指引:重大違規
3.可能的重大違規或違法行為。例如:公款私用、虛構開支。
5.有關挪用資產或其他舞弊行為的傳言;有關有組織犯罪的傳言。
風險解析:管理層或者員工通過舞弊手段侵占公司資產可能構成職務侵占罪、貪污罪等性質惡劣的犯罪。例如在工程項目中,企業高管利用決策權,在工程立項、招標、建設及結款等全過程均存在犯罪的機會。工程項目的招標流程不規范,沒有執行嚴格的投標、開標程序;沒有建立供應商資料庫,由高管隨意選擇工程單位,給職務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機;企業工程付款制度不嚴,企業高管隨意決定付款進度,促使施工單位行賄受賄。在采購環節中,采購人員掌握著采購款的使用權,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和侵占采購款的可能。管理層掌握著決策和監督權,極易通過采購假冒偽劣商品或者直接索取回扣的方式在采購活動中獲益。為了避免此類違規違法行為,企業應當建立合規的財務管理制度,如果公司嚴格執行任何款項的支付必須提供合法合規的發票,并且加強對成本發票的審核,就可以在實際操作中規避財務舞弊的風險。
(三)風險點指引:不正當減少應納稅所得
12.熱衷于以不正當手段減少應納稅的所得。
風險解析:企業的股東、高管、獨立董事及其他高薪管理層是高收入人群稅收監管的重點領域。常見的一種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是虛開發票以沖抵員工的績效獎金入賬,例如,公司讓他人為其虛開勞務發票,將套回資金通過私人賬戶發放給公司高管,從而大幅度降低公司高管的賬面工資,逃避繳納個人所得稅。通過成本發票審核就可以發現這些發票往往與企業的正常經營無關或者數額和實際經營情況嚴重不匹配。企業高收入人群應當按時如實申報納稅,及時足額繳納稅款。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的財務監管制度,避免企業高管利用發票減少應納稅所得,否則作為扣繳義務人也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風險點指引:業務費用維持奢侈
43.對于一個或多個位居要職的管理人員的個人財務狀況或生活方式的憂慮,例如財務困難、生活方式與收入不符、用業務費用維持奢侈的生活方式或異常高薪。
風險解析:在財務報銷環節,企業管理層或員工利用業務招待費或差旅費等套取公司資金滿足個人私利是一種常見的舞弊手段,需要引起企業的高度重視。例如企業高管使用自己的權力,將自己及家庭消費的發票拿到單位進行報銷,或者直接使用四處搜集的發票報銷。財務管理合規的企業大都制定了較為完善的財務報銷制度,對報銷的事項、范圍、時間、額度都做了較為嚴格的規定,對成本發票的審查也較為嚴格,可以有效規避虛假報銷的風險。
(五)風險點指引:重大財務指標異常
20.嚴重操控經營利潤(包括嚴重夸大或掩蓋)。
59.雖然報告有盈利及增長,卻無法從經營活動取得現金流量。
60.與同業相比,存在異常的高速增長或盈利。
77.賬戶余額明顯存在人為的重大錯誤(尤其是虛增利潤的錯誤)。
96.會計原則或運用方法的變更使報告的利潤增加。
風險解析:不容樂觀的盈利狀況或者業績考核壓力會導致企業管理層通過虛構交易、隱瞞費用的方式操縱經營利潤,粉飾盈利狀況,導致財務報告有盈利及增長,卻無法從經營活動取得現金流量。虛構交易的行為包括虛構銷售對象及交易,并偽造全套的單據和賬務記錄,例如公司通過與其他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偽造出庫單和運輸憑證,然后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但實際上既不發貨也不收款;或雖以真實客戶為基礎,但人為擴大銷售數量或價格,所確認的收入遠超實際銷售收入。這些舞弊行為中的涉及的成本發票往往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嚴重不符,銷售合同、記賬憑證等資料也不完整或者出現異常。
(六)風險點指引:異常交易
4.存在敏感的或無法律依據及憑證的交易。
69.未經批準的交易、記錄不恰當的交易或未能全面和及時記錄以準確反應資產的交易。
54.重大關聯方交易(a)不涉及正常商業活動,(b)可能引起利益沖突,(c)難于確定其實質和所有權,或(d)涉及與母公司會計年度不同的實體。
61. 管理層不能充分解釋的意外結果或交易事項(例如資產的增加、負債的減少,涉及復雜計算或重大管理層判斷的會計科目金額變化、來自個別顧客、個別產品或地區及大額關聯方交易的收入驟增)。
62.重大、異常或極為復雜的交易,特別是在接近年末時發生并可能由于其形式重于實質而引起疑問的交易。
風險解析:通過關聯交易實施舞弊是一種常見的舞弊方式。企業員工利用關聯方構造出各種交易,從而達到侵占公司利益的目的。例如,通過虛設中間交易環節侵占企業財產。中間環節本無存在的價值和必要性,行為人卻利用職務之便將其實際掌控的第三方公司強行引入交易環節,目的是通過增加所屬企業負擔成本將截留的企業利潤據為己有。再如,通過交易抬高價格進行侵占,員工利用自己挑選交易方的職責,選擇關聯方進行交易,通過抬高價格的形式合法方式,購買商品或者服務,將公司財物轉移出去,從而讓自己獲得高于市場價格的利益。企業應當加強對供應商公司及客戶公司關聯關系的排查力度以及對成本發票的審核,對于與員工存在工商檔案、代持股協議等形式上具有關聯關系的公司應持更加謹慎的態度。成本發票具有高度透明性與確定性的特征,任何部門都可以根據企業財務支出的成本發票來進行核對,確認交易的真實性與合規性,從而避免異常交易帶來的舞弊風險。
(七)風險點指引:交易記錄不實
29.缺乏及時及適當的交易記錄(例如商品退回的記錄)。
78.交易沒有得到全面和及時的記錄或錯計(金額、分類、不符政策)。
風險解析:財務人員是企業反舞弊工作中需要重點關注的對象。一些舞弊行為往往是由企業員工與財務人員相互勾結實施的。例如,對發票管理不嚴格,發生銷售業務時不入賬,而是私設小金庫或貪污納入個人賬戶;實現銷售收入時,不及時確認收入,達到挪用企業資金的目的;故意將本期的銷售收入延期到下期入賬,達到調減利潤的目的;公司高管虛構交易侵占企業資金,指使財務人員偽造虛假的財務資料平賬。為了避免財務人員參與舞弊,首先應當有針對性和目的性的監督財務人員的行為;其次企業部門之間應該建立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的內部控制體系,尤其是建立以成本發票為底層數字中臺的合規架構,通過相應的程序和措施,對各部門進行約束和管理。
(八)風險點指引:大額付費
72.不明原因地向顧問、關聯方或員工大額付費或付款。
風險解析:異常的支出往往預示著舞弊風險。企業發生大額且偶發的支出,就可能存在虛列支出的情況,如虛列職工薪酬、虛列顧問費用等,將虛列支出的現金占為個人所有。此類行為往往缺乏合理的業務憑據,或者存在偽造的虛假憑據。對相關成本發票進行嚴格審核將會有效降低財務支出舞弊的風險。
(九)風險點指引:傭金或代理費異常
73.支付的銷售傭金或代理費超出正常水平或超出所取得的服務的價值。
風險解析:虛高的銷售傭金或代理費存在套取企業資金的舞弊風險。企業支付傭金應當著重審查銷售合同或者服務協議、關于傭金的協議或者合同、銀行付款證明、傭金發票、傭金收取方資格證明或者營業執照、傭金計算分配表等資料。其中傭金成本發票對于審計部門和會計部門具有很高的價值。企業能夠通過對成本發票的審查,發現其中的不合理財務支出,降低合規風險。
三、涉及成本發票舞弊的重點案例分析
案例一:夏正寶違規私用公款案
案情回顧: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車南京浦鎮車輛有限公司原國內市場部副部長夏正寶于2016年12月20日為其女舉辦“百日宴”,邀請部門下屬30人,收受禮金9000元,并授意下屬以虛列接待事由的方式,虛開發票,通過公司業務招待費報銷“百日宴”開銷12728元。給予夏正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案例評析:本案當事人無視企業合規要求,抱有僥幸心理,通過虛構成本發票,公然挑戰底線,利用職務影響借機斂財,觸碰了反舞弊紅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套取公款,用于個人日常開支,行為方式符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財物,如果數額較大,可能被追究貪污罪的刑事責任。
案例二:張維東、付喆違規私用公款吃喝案
案情回顧:2020年4月16日,雙豐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雙豐公司”)在雙椿鋪鎮“陽光酒店”安排桌餐進行公務接待,席間飲用4瓶白酒,共計976元,雙豐公司通過虛開菜單、成本發票的方式轉移、隱匿公款購買酒水開支。另外,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雙豐公司還存在虛列開支、白條入賬的方式套取經費,與鄰近兄弟單位利用公款沖抵吃喝費用,相互請吃及同城接待行為,成本發票顯示明顯超出正常財務支出。2022年5月,公司經理張維東受到政務警告處分,監事付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評析:本案中相關人員利用公款滿足自己的私人需求,影響十分惡劣。因為責任人存在虛構成本發票等方式試圖沖抵違規支出費用,試圖逃避審查機關的責任追究,這將會加重其違規責任。企業應當加強對成本發票的審核,避免此類違規行為。
案例三:沈東違規報銷案
案情回顧: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沈東在2013年至2021年,先后收受現金、高檔酒水等禮品禮金折合共計21.7萬元,其中多次發生在中秋、春節等節日期間;組織原同事聚餐,餐費用公款報銷;在廣東省分公司出差期間,接受下屬單位超標準接待,飲用高檔酒水。沈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沈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案例評析:費用報銷環節往往是舞弊現象的高發區。一些企業管理層領導為了滿足自己高消費的需求,或者舉行高檔宴請活動,常常采用虛報開銷,利用虛假的成本發票的手段隱匿真實的開銷。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勤勉盡責,不得利用企業的財產滿足自己的私欲。企業也應當加大對成本發票的審核力度。
案例四:唐志華等五人貪污、職務侵占、企業人員受賄案
案情回顧:唐志華明知自己設立的寶強公司既無資金、又無經營的貨物、資源和能力,卻利用自己在印包行業的影響和關系,拉攏和指使被告人張龍海、邵先初、張勇,利用他們職務上的便利,把自己的私營公司加入到三印廠、精工廠與原有供應商正常的供貨渠道中,通過轉手加價開具成本發票的手段,侵占三印廠、精工廠的資金366.7萬余元,將國有和集體所有的財產占為己有。
案例評析:本案對于保護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公共財產權有著重要意義。企業管理層員工利用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與外部公司勾結,轉移、侵吞企業財產,構成職務侵占。企業應當加強對供應商管理以及成本發票的審核工作。
案例五:Y電商企業運營人員雷某某職務侵占案
案情回顧: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雷某某擔任經營墻布的浙江某公司(以下簡稱Y電商企業)品牌運營期間,利用幫公司線上推廣品牌、采購直播設備、申請某電商平臺店鋪等職務便利,編造將錢款用于向公司某直播平臺刷禮物、找就職于電商平臺的朋友公關等事由,向公司申領備用金、公關費等共計人民幣180295.05元并占為己有,用于個人揮霍。
案例評析:電商企業的商業活動多具有推廣行為線上化、虛擬化、電子化特點,犯罪隱蔽性逐步增強。電商企業員工在品牌推廣中“刷禮物”、“買流量”等采購虛擬物品的行為,一般只有“付款記錄”佐證,企業也不會嚴格要求員工開具成本發票,存在著很大的舞弊風險。
案例六:趙某利用管理漏洞套現案
案情回顧:某房地產公司原董事長趙某因對總公司克扣獎金心生不滿。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趙某利用職務便利,以需要用錢、處理招待費用等為由,多次指使下屬通過虛構合同、虛開發票等方式,從公司下屬子公司及實際控制的公司套取資金共計180余萬元,另有100余萬元未遂。2021年年初,趙某欲跳槽,總公司在對其進行離職審計時發現上述問題,進而案發。2021年6月,南昌市紅谷灘區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對趙某及其下屬溫某提起公訴。2021年6月,法院依法對趙某、溫某作出有罪判決。
案例評析:本案中趙某利用了涉案房地產公司存在員工法律意識淡薄、財務制度混亂、規章制度不健全等管理缺陷和風險漏洞,套取公司財產滿足私人利益。企業應當搭建合規管理體系、完善合規管理制度、加強合規文化,重點審查成本發票,避免此類案件發生。
案例七:銀行高管向某購買發票套現案
案情回顧:當事人向潔在擔任浦發銀行深圳分行金融機構部總經理期間,利用全面負責部門工作的職務便利,于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先后安排金融機構部的報銷崗位綜合員鄧某、劉某,采用虛列業務招待費、宣傳費等名目,將向潔通過各種途徑購買、獲取的不能對應真實支出的發票,經內部審核報銷后套取本單位營銷費用合計人民幣207.25萬元,由鄧某、劉某主要通過浦發銀行、建設銀行賬戶轉入向潔的銀行賬戶予以侵吞,歸向潔個人支配使用。
案例評析:銀行等金融機構雖然受到外部監管機構的強監管,但是如果企業內部反舞弊合規工作出現了漏洞,很有可能出現企業管理人員違法違規侵占企業財產的犯罪行為。因此無論企業規模大小、所處哪一行業,都應當嚴格審查成本發票,加強合規管理工作。
四、成本發票合規管理的數字化解決方案
隨著經濟全球化、商務電子化和管理信息化的快速發展,近年來暴露出的舞弊案件也呈上升趨勢,而一些重大舞弊事件給企業帶來的是經濟與名譽上的雙重損失。為了減少舞弊的損失,企業應該要“防患于未然”,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預防舞弊的發生。財稅合規在企業反舞弊工作中有著重要意義,其中一個重點是做好成本發票審核工作。
企業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需要經手很多發票,財務人員需要對此進行系統整理。在報銷的環節,很多企業仍然采用原始的操作模式,效率低、時間長,員工很容易利用管理漏洞實施舞弊行為。對于企業而言,如何能夠在種類繁多的成本發票中精確有效地認別出違規的財務支出行為是一大困境。因為人工審查具有主觀性和局限性,如果企業無法制定一個統一標準對所有成本發票進行審查,很有可能會出現疏漏從而產生舞弊風險。因此,單靠傳統人工核查遠遠不夠,企業服務后臺也需要數據化。企業合規建設需要有前瞻性和實操性,尤其是在財稅合規領域,企業還應該有緊迫性。從長遠角度來看,必須要摒棄以往的人工審核方式,建立基于大數據審查基礎上企業成本發票的精準管控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從容應對反舞弊工作的挑戰。
企業要利用大數據工具從多維度解決成本的精細化管理:
一是盤活歷史數據,實現分類管理。使用數字化票據工具可以終結雜亂票據,提高管理效率;盤活歷史票據,降低合規風險;通過發票查重,避免資金風險。通過分類管理發票,提升票據管理水平,在發票的底層合規系統中,杜絕不合理和不合規的發票類目,形成內部良性票據循環;緩解財務部門的執行問題,實現由傳統低效的咨詢方式(如向員工重復解釋不允許錄入的規定等)向借助高效數據化工具的轉變;對發票重點類目控制,優化財務管理,提升公司的數據化財稅管理水平。
二是強化風險管理,利用規則引擎防范風險。通過特有的風險規則庫、外部風險數據庫,建立大數據的風險規則引擎,結合當前的反舞弊審計重點,防范與企業有經濟往來的上游企業的合規問題,落實數據化票據管理責任,能夠提前預警虛開風險,大幅降低虛受風險,減少單位犯罪的主觀故意;為有效應對和查處稅務(虛受發票)、市場監管(商業賄賂)、刑事舞弊(職務侵占、挪用資金、串通招投標、經營同業業務)等各類重點違法行為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
三是強化供應商管理,精準核算成本。數字化工具實現了發票與供應商信用的多頻、高效的合規流轉。從合規、效率以及發展的角度來看,強化供應商管理,及時全方位了解供應商狀態顯得非常重要。工具從供應商基本狀態、供應商負面風險、供應商經營異常信息、供應商股東核查,供應商存續狀態及刑事風險等多維度為企業提前洞悉供應商的全方位風險提供了評估和風險預警解決方案。數字化的工具使用,更有利于數據化精準統計企業各類成本及費用,為成本核算提供數據支撐,因為可以穿透到底層,實現了對風險的追溯跟蹤。
有些數字化財稅工具如“錦信一票通”可以作為發票管理輔助工具,通過對成本發票的大數據審查,來做好反舞弊審查重點的貫徹執行,為舞弊審計工作提供助力。如果企業員工進行了某項違規行為,開具的成本發票中存在系統限定詞匯、超過數額上限,該發票將會在大數據審查下被標記為存在風險,從而減少人工審查的疏漏。此外,輔助工具也會繼續根據反舞弊審查要求的側重、市場行情、處罰案例等,對收集的底層大數據進行實時的更新與調整,實現數據的流動性和準確性。工具可以幫助企業通過成本發票審核的方式,貫徹落實反舞弊審查要求,降低不合規風險,使企業在大量財務款項支出中完成全面審查。
數據賦能合規,數據與專業服務的協同服務將是未來法律服務的一個重要趨勢。在如今數字化的潮流下,企業必須與時俱進,善于借用第三方數字科技工具,與專業服務團隊一起,圍繞數據、挖掘數據、實現數據與人的服務的高度協同,最終實現各方共贏的效果,實現“提效”、“降險”、“增潤”。
附:經營舞弊審計中常見的11類98條風險
(一)管理層的誠信度 — 指管理層(個人或集體)如有機會是否有意實施舞弊行為
1. 有犯罪調查或定罪記錄;曾編制虛假財務資料;違反證券法、違規或其他不當行為。
2. 近期針對公司的重大訴訟、索賠或調查及評估,以及有關過往法律事件的最新變化。
3. 可能的重大違規或違法行為。
4. 存在敏感的或無法律依據及憑證的交易。
5. 有關挪用資產或其他舞弊行為的傳言;有關有組織犯罪的傳言。
6. 存在已確認的、傳言的或可疑的犯罪事實。
7. 不能獲得有關“董事及高層主管”誠信度的信息,或其誠信度相對機構規模而言明顯不適當(過低)。
8. 公司的專業顧問曾對公司提起訴訟。
9. 有信息表明商業社群對于其一個或多個管理人員或主要專業顧問(法律顧問、銀行、承銷商或其他顧問)的聲譽表示憂慮。
10. 更換主要的法律顧問、銀行或其他重要顧問,而無合理解釋。
11. 頻繁更換審計師或其他審計師由于無法確定的原因拒絕接受委聘。
(二)忽視或不關心管理控制手段及缺乏準確的報告制度
12. 熱衷于以不正當手段減少應納稅的所得。
13. 非主管財務的管理人員參與選用會計原則及做出重大會計估計,或對此表現出異常的關心。
14. 咄咄逼人或傲慢的管理方式,例如:威嚇、不尊重員工,對稅務機關及監管機關不合理的爭執 - 包括不尊重監管指引或過分追求在公眾媒體中的形象。
15. 存在不恰當的價值觀及倫理觀;不法實施、監控及加強反舞弊計劃、商業倫理培訓計劃和員工操守準則指導。
16. 管理層為達到目的可能逾越管理控制制度的規定;不理會維護有效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不能糾正已發現的內部控制的不足之處。
17. 某一位重要管理人員異常嚴格地限制員工了解信息;或者對于某些重要業務或財務職能(例如提取準備金)進行獨裁控制而不允許或極少允許他人檢查。
18. 長期存在能力不足的會計人員、信息技術人員或內審人員。
19. 最近存在“購買審計意見”的事件。
20. 嚴重操控經營利潤(包括嚴重夸大或掩蓋)。
21. 過于激進(非常不穩?。┑臅嬚?。
22. 經常就調整分錄或其他會計及報告事項與審計師存在意見分歧和爭論;回避提問;對重要事項缺乏公開、全面和及時的溝通和說明。
23. 延遲提供信息而不解釋原因;試圖無理地影響審計范圍;或者武斷地對審計工作設置時限。
(三)缺乏防止或發現資產挪用的控制手段
24. 缺乏適當的管理層監控(例如由于處于外地而監控不足)。
25. 對易于被挪用的資產(例如現金、證券、貴金屬、芯片及設備等)的檔案記錄及實物保安不足。
26. 對于接近易被挪用資產的員工,在安排就職時缺乏審核及篩選程序。
27. 缺乏適當的職責分工或獨立復核制度。
28. 缺乏適當的授權程序和交易(例如購買)的審批程序。
29. 缺乏及時及適當的交易記錄(例如商品退回的記錄)。
30. 不強制負責重要控制職能的員工休假。
(四)管理層的壓力—可能影響或引致管理層中的個別人為了公司或個人的利益編制虛假財務記錄的情形
31. 對證券分析員、債權人或股東就明顯不切實際的預測做出承諾。
32. 建立在過于激進的經營成果目標或股價目標基礎上的重要員工獎勵及福利計劃(如獎金、激勵計劃、認股權)。
33. 承擔異常高的經營風險,包括過于激進的擴張或兼并計劃,特別是在管理層沒有經驗或經驗有限的領域。
34. 計劃對公司進行業務剝離、由第三方收購公司的計劃、規定一旦預測結果實現即給予獎勵的合同。
35. 為了即將發行證券、內部人員出售股票或合并,而希望維持較高的股票價格。
36. 高度依賴舉債、償債困難、易受利率變化影響。
37. 由于價格競爭、市場飽和、毛利降低、顧客需求減少、技術變化或產品報廢等而帶來的嚴重經濟壓力;依賴于新產品或新業務;需要大量資金用于研究開發項目或業務擴張。
38. 較差的或持續惡化的財務狀況(如經營損失和負的現金流量)。
39. 管理人員在公司財務狀況較差或惡化時為公司債務提供個人擔保。
40. 惡劣的財務狀況隨時可能導致破產、倒閉、裁員、由于違反貸款條款而引致銀行沒收抵押物或與顧客、供應商及債權人發生糾紛。
41. 行業日趨沒落,同業倒閉增加而顧客需求大幅下降。
42. 新的會計準則、法律及法規要求(或放松法規管制)、環保壓力、產品責任、稅收、擔保及自保險等影響到公司的穩定性和盈利性。
43. 對于一個或多個位居要職的管理人員的個人財務狀況或生活方式的憂慮,例如財務困難、生活方式與收入不符、用業務費用維持奢侈的生活方式或異常高薪。
(五)管理層的機會 — 使得管理層(個人或集體)有機會實施舞弊行為的環境 – 風險控制不足
44. 一個人或少數人主宰公司管理而沒有其他有效的控制手段(如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的有效監控)彌補其不足。
45. 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對財務報告的監控不足。
46. 經營風險管理程序及措施不足,包括分散式經營而無充分的監控或內部制度無效。
47. 對存在重大風險領域(包括有可能發生舞弊或錯誤的領域)的控制手段或控制效率缺乏足夠的監管。
48. 由于人員過剩或異常的人事變動、職位空缺以及人員不熟練等,而造成:(a)重要的管理職位,(b)重要的財務和會計職位,或(c)內部控制人員的人員效率低下。
49. 重要管理人員長期不休假,特別是在缺乏職責分工的情況下。
50. 對資金管理的監控不足,特別是投資活動(例如涉及衍生金融工具、外匯、商品期貨、利率或不動產交易)中的資金管理。
(六)管理層的機會 — 使得管理層(個人或集體)有機會實施舞弊行為的環境 – 其他機會
51. 公司決策層分散,重大的控制職能位處外地。
52. 會計計價所依賴的重大估計,涉及異常的主觀判斷、不確定性因素或需考慮近期可能發生的重大變化。
53. 公司架構及職責的定義不清或過于復雜(例如存在過多或異常的法人實體、各實體財務年度不同、權力體系不明確及無明顯商業目的合同安排等);很難確認股東或關聯方。
54. 重大關聯方交易(a)不涉及正常商業活動,(b)可能引起利益沖突,(c)難于確定其實質和所有權,或(d)涉及與母公司會計年度不同的實體。
55. 委托其他審計事務所審計存在重大內部交易的企業。
56. 商業活動的操作(例如軟件行業的臺底協議)或復雜程度足以令管理層可以掩蓋交易的經濟實質。
57. 正常經營活動所不必要的子公司或銀行賬戶,設立在避稅天堂或保密天堂(例如安提瓜島、英屬西印度群島、百慕達、開曼群島、澤西、埃舍、列支敦士登、盧森堡、塞舌爾群島、摩納哥、巴拿馬或瑞士)。
58. 在一些盛行舞弊、賄賂及腐敗的國家或地區,存在重要的經營活動或貿易。
(七)揭示舞弊可能已經發生的跡象
59. 雖然報告有盈利及增長,卻無法從經營活動取得現金流量。
60. 與同業相比,存在異常的高速增長或盈利。
61. 管理層不能充分解釋的意外結果或交易事項(例如資產的增加、負債的減少,涉及復雜計算或重大管理層判斷的會計科目金額變化、來自個別顧客、個別產品或地區及大額關聯方交易的收入驟增)。
62. 重大、異?;驑O為復雜的交易,特別是在接近年末時發生并可能由于其形式重于實質而引起疑問的交易。
63. 有管理層最近大量出售公司證券或賣空的證據。
64. 高級管理層、董事會成員或法律顧問的異常變動。
65. 員工預知的未來裁員計劃,接近易被挪用資產的員工的不滿、異常行為、不定期休假或有財務壓力。
66. 最近有關主要競爭對手發生重大舞弊事件及違法或違規行為的報導。
67. 客戶要求就某些賬戶或領域進行審計工作以識別舞弊風險。
68. 管理層告知已發生舞弊或某些地方、活動或個人存在舞弊跡象。
(八)可能存在違法行為的跡象
69. 未經批準的交易、記錄不恰當的交易或未能全面和及時記錄以準確反應資產的交易。
70. 政府機關或強制執行的調查,異常的罰款或罰金。
71. 監管機關的檢查報告中提及的違法或違規行為。
72. 不明原因地向顧問、關聯方或員工大額付費或付款。
73. 支付的銷售傭金或代理費超出正常水平或超出所取得的服務的價值。
74. 異常的大額現金支付,購買應付持票人的大額銀行現金支票,或其他類似的交易。
75. 未作解釋的付予政府官員或雇員的款項。
76. 未能填報稅務申報表,未支付同類企業需支付的政府稅金及其他類似費用。
(九)會計記錄的不符
77. 賬戶余額明顯存在人為的重大錯誤(尤其是虛增利潤的錯誤)。
78. 交易沒有得到全面和及時的記錄或錯計(金額、分類、不符政策)。
79. 沒有附件或未經批準的記錄、余額或交易。
80. 最后一刻的調整并嚴重影響經營成果(尤其是那些在提出調整分錄之后做出的增加利潤的調整。
(十)與現有證據沖突或缺少證據
81. 遺失文件,包括復印件的原件。
82. 文件上的修改(如將在文件的日期提前)。
83. 文件上可疑的字跡。
84. 對問題的回答前后矛盾、模糊或難以令人信服(例如分析性測試)。
85. 調節表中無法解釋的事項。
86. 客戶的記錄與詢證函回復異常不符。
87. 存貨或其他實物資產丟失。
88. 收款人或顧客的姓名或地址完全相同。
89. 重復的交易(如付款)。
(十一)其他考慮
90. 阻止或阻延接近記錄、設施、員工、客戶或供應商。
91. 在提供資料及文件方面異常緩慢。
92. 管理層就解決復雜或爭議性事件時過分施加時限壓力。
93. 員工、供應商或其他人士提供的有關舞弊事件的線索或不滿。
94. 管理層的行為使人懷疑其誠信度及道德觀。
95. 重大的風險控制不足。
96. 會計原則或運用方法的變更使報告的利潤增加。
97. 位處要職的財務或業務人員離職(尤其是突然或不明原因的離職)。
98. 在缺乏職責分工的情況下,位處要職的人員長期無法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