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社會責任是什么?
1、我們打開電腦,試圖從“百度”、“谷歌”中搜索“律師的社會責任”是什么?結果無解。我們打開徐匯律師856份調查問卷,找到了答案。
2、繆林鳳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律師作為“法律人”的人格責任。因為律師的職業就是指導、輔助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準則行事;因為律師的指導、輔助會直接或間接影響當事人的行為及由此產生的社會后果;律師的職業行為必須對該行為及其社會后果具有社會責任性。這種社會責任無疑是所有“法律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法官、檢察官、警官)的人格責任。
3、武延年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律師的法律責任。律師法明確規定: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這個“三維護”不僅要求律師必須對當事人負責,更要求律師對法律、對社會負責。鑒此,是否具有社會責任感,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律師是否遵守法律的標志。
4、歐陽潤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律師的道德責任。道德是由社會輿論的評判及個人的內心信念所約束的行為準則。社會輿論贊賞具有社會責任感,主持公平和正義的律師;社會輿論鄙視唯利是圖、不擇手段的律師;一個喪失社會責任感的律師,必將受到“道德法庭”的審判,受到社會評判的處罰。
5、袁國華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中國律師的政治責任。中國律師是在改革開放的政策環境下,在“三個代表”的思想指導下,在科學發展觀的學習與實踐中獲得新生、獲得發展的。中國律師必須且只有以極強的社會責任感激發出來的社會大局觀和政治敏感性,維護改革開放局面,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政治社會科學發展,才能鞏固發展中國律師的自身地位。
6、楊波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中國律師的歷史責任。中國的現有律師同中國歷史上的律師相比,同國外所有國家的律師相比,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中國的現有律師在中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引導下,能以普遍具有的強烈社會責任感,義務為社會提供了大量創造性法律服務。這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中形成的中國律師特色。這個特色一旦形成長效機制,不僅對中國律師制度的發展會產生歷史性影響,還會對國外的律師制度形成世界性影響。從這層意義上講,中國律師以自覺的社會責任感為社會提供大量義務法律服務不僅僅是現實社會需要,更是一種創建人類社會新型律師制度的歷史使命。
7、李家麟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是律師自身修養和素質的社會表現。律師不僅以幫助他人為生計,更是為師之人。具有社會責任感的為師之人,必然會自律自己以端正的修養、優良的素質為人表率,為人楷模。
8、王聯華律師說:律師的社會責任感關系到律師的社會形象評價,關系到律師的社會作用大小,關系到律師的社會地位高低,關系到律師的社會使命內涵,關系到律師的未來命運和前途。為律師的社會責任履行做加法,就是為律師的自身發展做乘法。
9、傅強國律師說:中國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造就中國律師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特殊社會力量。黨的十七報告闡述的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兩個基本目標之一就是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徐匯的千余律師,上海的萬余律師、全國的幾十萬律師在社會責任感驅動之下,必將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嫻熟的職業技能,參與各類社會矛盾的調處、化解,為社會的和諧穩定作出特殊的貢獻。
10、黃榮楠律師說:中國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造就中國律師成為積極參政議政、建設民主政治的社會骨干力量之一。由人民代表大會制和政治協商制組成的中國民主政治體制在憲法理論上屬于“代議制”。中國的代議制就是由人民代表作為選區人民的權利代言人;由政協委員作為社會各界別的權利代言人。從權利代言人這個層面看,律師恰恰是職業化的權利代言人。如果由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律師群體將職業化、高素質的權利代言技能直接或間接地運用到中國的代議制中,中國的民主政治必將更加健全完善。
11、集合以上從不同側面、角度對律師的社會責任的精辟詮釋,一個完整系統的律師的社會責任觀渾然而成,即:律師的社會責任就是以法律人的專業素養、以為人之師的道德操守、以“三個維護”的特殊使命,為國家利益和民生利益,為社會和諧與社會穩定,為人類社會的歷史進步和科學發展發揮特殊積極作用的自覺意識和無私行為。
徐匯區委、區政府,市、區司法局,市律協
是怎樣激勵引導、精心組織徐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
12、胡錦濤總書記長期以來一直關心中國律師業的發展、關心中國律師隊伍的建設、關心中國律師的作用發揮。他最近又提出:“要堅持和充分發揮中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中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諸多優越性是中國法制史,乃至世界法制史的寶庫。這個寶庫里蘊涵了中國律師制度的兩大優越性:
① 在法律制度層面上強調了律師的社會責任義務;
② 在操作層面上強調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門來引導、組織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義務。
13、徐匯司法局通過樹立像傅玄杰律師、武延年律師、繆林鳳律師、徐曉青律師、李家麟律師、周天平律師、歐陽潤律師、馬建軍律師、薛偉勇律師、王聯華律師、袁國華律師、黃榮楠律師、傅強國律師、楊波律師、成大為律師、楊國勝律師、王凡律師等一批滬上著名的優秀律師為示范榜樣;通過定期和不定期的區律師代表團會議、區政府法律顧問團座談會、“法律進社區”推進會、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律師參政議政務虛會、青年律師強化培訓班、法律援助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會等活動為動員方式;通過日常的、細致的、貼切的對律師事務所的走訪、服務、支持為凝聚力;大面積地激勵了徐匯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并形成了徐匯律師以參加社會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為榮的行業氛圍。
14、徐匯司法局通過四級法律顧問長效機制的設立;通過數以百計多渠道、多層面的常設性法律援助、義務法律咨詢窗口的設置;通過幾十個參政、議政、督政席位的積極爭取;為具有社會責任感、具有社會服務積極性的徐匯律師搭建了為區政府及其各部門、為社區及其各居委、為社會團體和特殊群體的和諧穩定與民生利益提供義務法律服務的網格化平臺,為徐匯律師全面發揮社會服務功能創造了用武之地,為依法治區、依法行政提供了專業力量的保障。
15、徐匯司法局能成功引導、組織徐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源于、且得益于徐匯區委、區政府、市司法局、市律協領導的親自指導、長期關心、有效支持。徐匯區委書記茅明貴對區司法局特別指示:“律師是改革開放和民主法治的產物,天生此才必有用。如何充分發揮律師在改革開放和民主法治中的應有作用,是司法局的建設性、創造性課題。”研究憲法學出身的孫潮區長上任后即重組激活了區政府法律顧問團,并為組織律師輔助依法治區、依法行政創造了許多必要條件。主管上海現代服務業出身的陳寅同志接任徐匯區長的第一周,就同徐匯律師座談:律師作為現代服務業的產業化發展方向和律師的社會服務功能,并操作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扶持政策。林官良副書記、謝堅剛副區長對徐匯司法局引導組織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密切關注、具體指導、鼎力相助,極大地調動了徐匯司法局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也給廣大徐匯律師留下了深刻的良師益友的形象。市司法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市律協歷屆會長在每次重要會議上對徐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高度重視、高度肯定,一次又一次地強化了徐匯律師的社會服務積極性和榮譽感、責任感。
16、徐匯司法局的領導班子和機關干部以他(她)們的強烈政治責任感,以他(她)們嘔心瀝血的工作創造性,以他(她)們的優質行政服務,以他(她)們的人格魅力,將徐匯律師這樣一批“人精”,打造成了一支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特別行動隊;將徐匯律師這樣一批有個性、有思想的“人才”,凝聚成了一支有組織、有紀律,聽黨召喚的隊伍;將徐匯律師這樣一批既有真功夫,又有閑功夫的“專家”,整編成了一支輔助依法治區、構建和諧徐匯的志愿軍。
徐匯律師是怎樣履行社會責任的?
17、徐匯區注冊的律師事務所100余家,執業律師1070名。近年來,在徐匯司法局的激勵引導、精心組織下,幾乎所有的律師事務所、幾乎所有的律師,爭先恐后、引以為榮地履行社會責任,義務為社會提供了各方面的法律服務。
積極推進“法律進社區、進小區”
18、徐匯35家律師事務所與全區13個街道簽約接對,實現了“法律進社區”的全覆蓋;徐匯500余位律師與全區304個居(村)委簽約接對,實現了“法律進小區”的全覆蓋(詳見后頁示意圖)。在全覆蓋的服務平臺上,徐匯律師以街道常設的窗口服務,小區的雙休日定時服務,“夜門診”形式的定點服務,不定時巡回服務,社區群眾普遍關心的“老人維權”、“婚姻法”、“繼承法”、“勞動法”等熱點服務,平均每年為社區百姓義務咨詢11100多個人次。
19、徐匯律師事務所劉巍嵩等10名律師每月定期為斜土街道19個居委會提供1-2次門診式法律咨詢,參與疑難糾紛的調處,使該街道到區層面的越級上訪量逐年下降。
20、美達律師事務所為康健街道長虹坊小區建立了常駐小區的律師工作站,參與小區自治管理,調解居民矛盾糾紛。其成功經驗被收錄到《徐匯區居民黨組織工作法匯編》中。
21、申匯律師事務所、匯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積極參與“民主法治示范小區(村)”的創建工作,運用法律手段對鄰里矛盾加以調解,大大提高了基層矛盾糾紛的調解成功率,促進了小區民主法治建設。
徐匯區“法律進小區”全覆蓋圖
積極為受國家保護的特殊社會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22、2006年以來,徐匯律師在覆蓋各街道司法信訪窗口及居(村)委的317個法律援助聯絡點,為區內涉訟的困難群眾提供了1856起法律援助。
23、2006年以來,徐匯律師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法律援助594人次,追回欠薪131.76萬元,獲得各類賠償46.01萬元。
24、徐匯區是上海市老干部最集中的區域,有八千人之多,為服務好這批對國家有特殊貢獻的社會群體,徐匯司法局和老干部局挑選了十八位優秀律師,于08年3月首創老干部法律服務團。一年來,共接待老干部來訪咨詢277人次,來電咨詢856次,來信咨詢16封,上門服務10次。
25、徐匯律師在徐匯交警支隊的法律援助聯絡點上專設律師咨詢工作室,兩年來為1000余名交通事故當事人提供了義務法律咨詢,參與交通事故調處100余起,為該類涉訟案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26件。
積極開展法制宣傳
26、徐匯律師近年來每年為區政府、街道、小區、學校、社會團體開設法制講座100余場,平均每周兩場,積極宣傳各種新頒布的法律。
27、君成、匯錦律師事務所堅持為田林社區法制學校舉辦法制講座,三年共舉辦了56場講座。讓萬余名社區居民接受了普法教育。
28、君合律師事務所馬建軍律師(全國著名勞動法專家),每個月為區總工會組織的工會干部進行勞動法講座一次,分文不收,義務培訓了基層工會干部600余人次。區總工會多次為其向區領導請功,馬律師卻說:我是工會法律顧問團成員,工會請我做這些事,應該是我的義務。
29、華夏律師事務所繆林鳳律師,平均每月開設一場專題法制講座,向區內干部、群眾宣講新婚姻法、企業法律管理、行政執法、公司法、女性權益保護、勞動法、物權法。
積極參與依法治區
30、自05年以來,區政府法律 顧問團三十余位資深律師,充分運用專業特長,為區政府及其各部門、各街道(鎮)提供法律意見2000余條,陪同區黨政領導接待上訪群眾690批2730人次;為促進政府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的專業輔助作用。
31、在全國聞名的襄陽路市場撤銷關閉工作中,區政府法律顧問團徐曉青、武延年、歐陽潤、楊波等律師就市場關閉方案提供了20余條法律意見,均被專項工作組采納,為當時的關閉和后續各項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
32、為世博會配套的兆豐路地塊土地一級開發儲備項目中墊資10億人民幣的開發商要求區政府提供擔保。區政府法律顧問楊波律師及時提供三條法律意見,建議政府以行政監督的承諾代替民事擔保,由此避免了區政府的擔保法律風險。
33、王慶珍律師作為區監察委特約監察員在巡視期間發現:各街道(鎮)對準予許可的材料都準備得十分詳盡,而對不許可的材料僅僅只標明“不許可”。她據此按行政法提出建議:對于不許可事項,同樣應準備充足的依據和材料,讓申請人信服和認可,避免矛盾和糾紛的發生。該建議得到區監察委的高度肯定和采納。
34、申匯律師事務所李家麟律師在參加區政府組織的動遷糾紛信訪調查工作后,向有關部門提出了“陽光動遷”的建議,要求在動拆遷中始終貫徹“依法動遷、文明動遷”,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和“以人為本”的原則,并建議區有關部門在動拆遷前舉行公開聽證,聽取被拆遷人對動遷安置方案的意見。該建議被區政府采納后,因政府行政行為不當而引發的矛盾明顯減少。應區政府主要領導要求,李律師還擔任了某(高安路)動遷基地項目法律顧問,開展“陽光動遷”試點,參與到動遷工作的每個具體環節中。三個月內,該基地居民全部順利搬遷,未發生一起裁決或訴訟,受到各方好評。
35、由徐匯律師義務擔任的徐家匯街道、斜土街道、楓林街道的法律顧問還參與到行政決策的評議流程和各類合同審核環節,保障了街道行政和民事行為的合法性和法律風險防范。
積極參與化解維穩
36、05年以來,徐匯的一批資深律師以區政府及其各部門法律顧問團、街道和居委法律顧問團、總工會、老干部、僑聯等社會團體和特殊群體的法律顧問團、重大工程動拆遷志愿法律服務團等身份,第一時間到場,全程跟蹤參與,成功化解了歷史遺留的和突發的疑難復雜矛盾以及群體性沖突糾紛327件,包括東方曼哈頓地下車庫進水案、漕開發群體性信訪糾紛案、東安路338弄群體性糾紛、康健路縱火案、“漕開發”群體性信訪復查復核、謝代鵬“見死不救”案、中山醫院大樓采光權案、博庫書城意外死亡案、美美百貨公司勞資糾紛案、金馬房地產采光權和施工污染糾紛等重大、復雜疑難糾紛個案,成效顯著,維護了社會穩定,受到了區委、區府領導的一致肯定。
37、軌道交通7號線常熟路段動遷在律師的配合下,創造了一獎期內100%成功動遷的“奇跡”。距常熟路段動遷一獎期截止僅有3天時,王氏兄弟因動遷款分配問題發生爭執,拒絕在動遷協議上簽字。這樣不僅會使他們錯失一筆搬遷獎勵金,更將影響軌道交通7號線的建設進度。徐曉青律師和李家麟律師接到街道求助后,立即放下手中工作,參與到該戶的矛盾化解工作中。詳細了解情況后,兩位律師制定了解決預案,向王氏兄弟客觀分析了雙方分配理由的合法合理性,精確計算了因錯過一獎期內動遷將會造成的損失,并提出了“大部分動遷款先由雙方平分,同時在一獎期內簽署動遷協議,余額由第三方代為保管,經起訴法院后,按判決再行分配”的方案。兩位律師客觀公正的立場及至情至理的分析,贏得了王氏兄弟的信任。經過反復做工作,律師提出的方案得到了各方認可,一場激烈的兄弟之爭得到化解,軌道交通動遷任務也得以順利實施。
38、2006年初,原由龍華寺廟出資建造的龍華迎賓館因無法正常經營而決定關閉歇業,賓館163名在冊員工與經營方發生了嚴重分歧,多次聚集六、七十人到市、區信訪辦集體上訪。接到區政府指派后,浩信律師事務所歐陽潤律師立即和所內律師組成五人工作組,積極收集情況資料,多次到市宗教管理部門和員工住處走訪,反復與員工溝通,并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先后出具了多份法律意見書,詳細闡述了賓館可采取的關閉方式、具體操作程序及員工安置方案。經過半年多的協調,龍華迎賓館順利關閉歇業,163名員工對安置措施普遍表示滿意,一起發生在宗教場所并可能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群體性信訪矛盾得到妥善解決。
39、軌道交通9號線徐家匯站動遷所涉及的342戶居民多為交大教師,文化程度高,社會反應敏感。動遷中,居民拿出各種依據,強烈要求提高動遷補償標準,絲毫不理會工作人員的勸說。在動遷居民座談會上,創導律師事務所薛偉勇律師從“稅收的公平受償權”角度分析了公民具有平等共享公共財政支出的法律原理(即一部分公民的補償過多,就意味著其他公民的利益被削弱。)這條實實在在的道理,在知識化程度極高的居民中引起巨大反響,對立的情緒得到緩解。隨后,薛律師又配合動遷組設計了公開、公正、透明的動遷方案,配合有關部門實現了該地區一獎期內99.6%的動遷率。
40、漕河涇街道某小區居民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了特大殺人、縱火惡性案件。案發后,肇事家庭的遠親外戚和火災殃及的受害鄰居涌至街道討說法、討賠償。與漕河涇街道簽約結對的周天平律師應聲第一時間到場,在了解情況后,及時書面出具十條法律意見書,既理清了復雜的法律關系,又理出了要注意的社會關系,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化解矛盾的處理辦法和操作程序。隨后,周天平律師還積極跟蹤后續發展,義務為火災受害居民代理民事賠償訴訟,全程參與歷時一年半,直至案結事了,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還給了社會一份安寧。
41、楓林街道的“金湯城”休閑洗浴中心因違法經營而遭到查封,其主要負責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刑拘。企業關閉后,數百名員工因工資薪金無人過問,一時間群情激憤,堵路上訪,造成一定的沖突混亂狀況。經徐匯區司法局推薦并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同,上海市浩信律師事務所指派歐陽潤律師帶領本所的律師團隊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參與案件處理。律師介入后,立即與相關的勞動保障部門對集體討薪員工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認定在近300名的討薪人員中,符合勞動關系的員工有250多人。其次對具有勞動關系的人員是否欠薪作逐一鑒別,認定有208人被“金湯城”拖欠工資薪金。再對這部分人員進行了解得知,他們基本來自上海以外的農村貧困地區,“金湯城”平均拖欠每人的工資薪金近3千元,相當于他們大半年的生活費,若不及時解決處理,會嚴重影響民生。政府協調會據此決定:先由楓林街道代墊員工薪金并進行先行給付發放,以解決員工的生存問題,然后再由律師作為特別授權代理為員工進行勞動仲裁、訴訟及強制執行,將所得執行款償還給代墊的街道。為此,歐陽潤律師所帶的律師團隊按照相應的操作程序制作了全部的授權委托材料、仲裁材料、訴訟及執行材料。上述材料及法律文書達2500多份,近30000頁紙,花費了四名律師一個月的時間。歷經大半年的仲裁及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金湯城”所欠員工的60萬余元的工資薪金款終于執行到位,順利償還給代墊的楓林街道。
42、327個化解維穩案件,都是徐匯的資深律師親手親為,親自辦理。每個案件都傾注了徐匯大律師、名律師的高度社會責任感以及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嫻熟的處事技巧??????。
積極參政、議政、督政
43、徐匯律師中現有市、區人大代表3名,幾年來先后提出《關于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規定(草案)的書面審議意見》、《關于建立和健全本市法治化評價指標體系的建議》、《發揮世博效應,推進上海依法治市》、《關于提請修改上海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征收管理辦法的議案》、《依法處理動遷矛盾,推進新一輪建設》、《關于修訂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等36件議案,大都被立案落實。
44、徐匯律師中現有市、區政協委員9名,幾年來先后提交《關于完善區信訪接待工作》、《關于利用世博機遇,大力發展徐匯創意產業》、《關于建立“法律進社區”的長效機制和為“依法治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網格化布局》、《關于“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加快發展我區律師服務業”的建議》、《關于選撥優秀律師組成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志愿團為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配置義務法律顧問的提案》、《關于改善中環線上中西路段道路擁堵和混亂狀況的提案》、《關于切實加強非公經濟組織工會建設的幾點建議》、《關于設立徐匯區婦女、兒童救助中心的建議》、《建議對舊住房設施從“單改造”擴展為“雙改造”》、《廉租房與外來引進人才》、《置換老洋房,保護上海的優秀歷史建筑》等提案78件,大都被立案落實。
45、徐匯律師中現有特邀監督、檢查員11名,幾年來先后提出建議和監察意見200余條,大都被采納落實。
積極投身公益活動
46、據粗略統計,徐匯律師在近年為各類賑災救助活動捐款計65萬余元,捐物1500多件。繳納特殊黨費6萬余元;為災區、邊區學生助學47人。
47、海歸律師周天平捐資50萬元,幫助著名聲樂大師周小燕教授發起設立了周小燕聲樂藝術專項基金,并出錢、出力幫助周小燕每年籌辦一場國家級水準的音樂會,受到市委宣傳部、上海市文化基金會、上海音樂學院、及許多著名歌唱家和音樂家的高度好評。
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社會積極意義
48、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舉措,使中國律師的社會服務功能得到了創造性發揮。這種創造性發揮的社會服務功能至少表現出以下社會積極意義:
①強化和提升了普法和守法的社會機制
在各社區,進而延伸至各小區的大面積、全覆蓋的各種形式的義務法律咨詢,使地區性普法工作從原來地毯式的平面普及走向高密度點狀的、針對性的深入化普及;使社區公民的守法水平因法律服務的及時到位而得到提升;使大量家庭矛盾、鄰里矛盾和其它糾紛爭議在萌芽狀態得到緩解或及時轉入正常調處程序。
②強化和提升了依法治區、依法行政的社會機制
區政府及其各部門、各社區、各小區四級法律顧問制度的常規化、長效化,使基層政權依法行政的執政能力和行政執法的執法水平得到了持久有效的專業輔助。
③強化和提升了化解沖突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社會機制
司法局搭建的網格化義務法律服務平臺,保證了律師的專業服務能第一時間到位,對區域內突發性社會事件、群體性矛盾能及時緩解沖突,能進而跟蹤疏導,能最終正確解決,并由此形成律師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的專業服務機制。
④強化和提升了人民調解,促進和諧的社會機制
隨著社區街道的司法所改由司法局垂直領導,律師履行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和諧的社會服務功能將產生更為積極的疊加效應,這包括有機會將律師的社會服務功能進一步引伸到社區的人民調解工作等各項基層司法行政職能中。
⑤強化和提升了法制建設創新發展的社會機制
前述凸現的中國律師的義務社會服務屬性,無疑就是胡錦濤總書記提出的,需要堅持發揚的中國特色司法制度以及中國特色律師制度的優越性之一。這個優越性,不僅是中國法制史的創新,更是中國法制史的創新。
49、律師履行社會責任,也是中國律師隊伍建設的創造性之舉。這個創造性的指向包涵著2個目標:一是中國的律師隊伍朝哪個方向建設,二是中國的律師隊伍組建起來后,怎樣發揮這支隊伍的社會作用。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基本要求就是兩條:一個是促進科學發展;另一個就是促進社會和諧。社會和諧的促進力量由哪些隊伍組成? 中國的律師隊伍建成后,會促進社會和諧,還是會像有些西方國家那樣加劇社會紛爭?要怎樣做才能使律師隊伍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社會力量?應該說,徐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創造性舉措及其成效很好地解答了這些問題。
50、徐匯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前述創舉和成效還為我們指出了一條提升律師社會地位的正確路徑:律師的社會地位取決于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取決于律師的社會貢獻,取決于律師的促進和諧的社會作用。
51、古今中外,律師的傳統職能是有償的社會中介服務,即簽定合約后,依約向當事人收費,依約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本《律師的社會責任報告》向社會宣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下的律師,除了具有前述傳統社會職能及與之相應的“辯護人”,“代理人”、“法律顧問”等傳統社會符號外,還具有另一個社會功能:即在司法局引導組織下,憑借自覺的社會責任感,義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中國律師的社會責任感,使中國律師多了一個神圣的義務法律服務的社會功能。中國律師的社會責任感,也使中國律師增添了許多光榮的社會符號: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受到國家保護的各種特殊社會群體的法律衛士;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全民普及法律知識的專業教師;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息訟寧人,構建和諧的資深人民調解員;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化解群體性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特殊專家;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公益事業和公益活動的志愿者大軍;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顧問和助手;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的立法參謀和議政參事;
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將使幾十萬中國律師成為聽黨召喚,維護國家利益的編外干部隊伍。
(本報告是徐匯律師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徐匯司法局引導組織之下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義務的真實寫照。徐匯律師謹此向中國律師制度恢復三十周年獻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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