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剛過,得知恩師孫志舫律師溘然病逝的消息,我的心很沉重,深感悲痛和遺憾。望著他的遺像,我不禁潸然淚下,師傅的音容笑貌、諄諄教導銘刻我的心中,無法磨滅,師傅的睿智敏慧、儒雅穩重、風趣幽默、和藹可親依然歷歷在目,仿佛就在昨天。
孫志舫律師是我從業的啟蒙老師,是我的恩師,他是我從業至今二十余年里所見到的為數甚少的值得敬佩的大律師。他的執業水平和能力是寶山區律師行業中屈指可數的。
追溯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國家在全國范圍內恢復法制建設,恢復了律師制度并進行體制改革,由當時的法律顧問處轉制成律師事務所。在我們寶山區,恩師孫志舫是律師事務所的主要創始人、負責人之一,為當時寶山區律師事務所轉制作出了較大貢獻,他在我們寶山區律師行業中算是領軍人物,他業務嫻熟、才華橫溢,帶教了一批徒弟,并承辦了很多大案、要案和一些疑難案件。如在93年,他在辦理我區交通局局長陳某受賄案時,為其當事人作了無罪辯護,盡管當時他的意見未被采納,但隨著日后法制建設的日趨完善和健全,當事人通過其幫助和申訴,后經有關部門復查后,最終當事人得到了平反,孫志舫律師最初的辯護觀點得到了采納,這充分證明孫志舫律師在法律方面的造詣很深。
孫志舫律師帶了很多徒弟,在帶教過程中他總是以身作則、嚴格要求、一絲不茍,就算他離開工作崗位退休在家后,對徒弟還是很關心。2002年的時候,我承辦了一起跨國販毒案,我為該案中的程某作辯護律師,此案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文匯報》、《解放報》也作了報道,案件中涉及對象有外國人、理工大學的老師、企業技術人員和工程師,案件具有一定的復雜性、疑難性。那時師傅已退休在家多年,當他知道我辦此案時,很關心,他不厭其煩仔細地一遍又一遍閱讀全部材料,先聽完我的觀點,然后他從各方面從不同角度分析,和我展開辯論,我倆進行了較長時間的切磋,給了我很多的啟示,使我受益非淺,我從心底里感謝他,感覺他寶刀未老。
恩師的業務能力超強,不僅能言善辯,而且揮寫自如。在辯護中,他總能辯到淋漓盡致,在庭審記錄中,他總能奮筆疾書,無論是幾張或幾十張的報告紙,所做的記錄總是條理清楚、字跡漂亮瀟灑。師傅的品德高尚,他不唯利是圖、不趨炎附勢、不畏強暴,他仗義執言,他正直慈善,他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綿綿細雨寄托我無限的哀思,雖然師傅離我們而去,但他留給我們很多精神財富,我會將它們化作一種力量,并在我以后的執業生涯中鼓舞我、激勵我、鞭策我,我要說聲師傅謝謝您,我只當您是作一次遠行,我會默默的為您祈禱,帶上我們對您的敬仰一路走好。
附:孫志舫同志簡要生平
孫志舫同志,江蘇省武進縣人,1928年11月17日出生,中共黨員,二級律師,曾任原寶山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1937年8月至1943年8月在武進縣南宅小學讀書,1943年9月至1946年8月在武進縣振南中學讀初中,1946年9月至1949年6月分別在無錫縣匡村中學、江蘇省昆山中學讀高中并畢業;1949年6月至1949年8月在南京第二野戰軍軍政大學學習;1949年9月至1952年9月在東吳大學法學院學習;1952年9月至1953年2月在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實習;1953年3月至1956年8月在寶山縣人民法院擔任審判員;1956年9月起在寶山縣人民政府教育科擔任科員;1957年在反右斗爭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在蒙冤受屈期間,他堅持正義,堅信真理,對黨堅信不移,勤勤懇懇工作。1979年2月至1981年10月任寶山縣教師進修學校職員;1981年11月起在寶山縣法律顧問處、寶山縣律師事務所、上海市寶山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積極參與寶山律師隊伍的重建;期間,1984年2月中共寶山縣教育局委員會作出《關于孫志舫同志被錯劃為右派分子的改正結論》,撤銷原處分決定,恢復其政治名譽;孫志舫同志曾被選任寶山縣八屆人大常委會政法委員會委員,獲寶山縣先進工作者、市司法局先進個人等榮譽,記大功一次,為寶山的法律服務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
1989年1月,孫志舫同志光榮退休。在辦理退休手續后,孫志舫同志曾在寶山、銀星律師事務所執業,繼續關注寶山律師事業的發展,是一名受大家敬重的老前輩。
[版權聲明] 滬ICP備17030485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7129號
技術服務:上海同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電話: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術支持郵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師協會版權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