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所律師應邀參加上海市期貨居間人自律管理規則專家論證會并發表重要意見
日期:2009-05-05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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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海期貨同業公會召開《上海市期貨經營機構委托居間人從事居間經紀活動自律管理規則》草案的專家論證會,會議議題為論證草案制定的依據、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華東政法大學、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有關學者,上海期貨同業公會會長、副會長以及業內十數家企業老總出席本次專家論證會,上海市光大律師事務所律師祝小東、洪亮、吳麗霞也應邀參加。
洪亮律師受上海期貨同業公會委托,對《上海市期貨經營機構委托居間人從事居間經紀活動自律管理規則》草案作了詳細的“立法”說明,引起了與會專家的熱烈討論。
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這次會議充分論證了期貨居間人自律管理規則實施的必要性和現實緊迫性,相應國務院關于在上海建立金融中心的號召,為將來的期貨經紀人立法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