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司法局舉辦防范律師執業風險業務培訓
日期:2009-04-22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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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下午,虹口區司法局在海煙大酒店舉辦2009年第一次律師業務培訓。市司法局執業監督處朱富林處長作了題為在新《律師法》框架下,防范律師執業風險的報告。虹口區100余位律師參加了培訓。
朱富林同志從律師地位、律師在經濟和社會建設中的作用、法律服務市場以及行業競爭、律師心理等方面分析了律師執業風險出現的原因。他通過很多生動的案例歸納了律師執業風險的易發集中點,包括收案與辦案、保守職業秘密、利益沖突、律師收費、同法律人員的溝通、業務能力與責任心等方面。他指出律師要積極應對執業風險必須做到:分清是非積極妥善處理投訴;求真務實,大力推進制度建設;崇尚法律,保持追求公平正義的良好心態;以人為本,樹立講究誠實信用的辦事風格。
很多新領取執照律師參加培訓后表示,朱老師的課案例翔實,涵蓋了律師工作的方方面面,使新執業律師能少走彎路,不走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