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陷入無法可循的兩難窘境——人民調解本身應該盡快立法
日期:2009-01-24
作者:袁瑋 季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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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制度的確能化解大量矛盾糾紛,但也不是‘萬靈藥’,因為它主要還是依托法律法規進行操作。在我經手的200多起糾紛中,95%是有法可依的,但也有5%找不到法律依據?!奔媛毴嗣裾{解員、上海君成
律師事務所
律師王璟說,她有一次在社區值班時便遇到了一起一只小狗引發的糾紛,讓她無從入手的并不是某一方的蠻不講理,而是“寵物造成的矛盾無處去‘講法’”。
那天,家住田林五村的張先生夫婦牽著寵物狗貝貝在小區散步。走到小區一處路口時,一輛轎車迎面駛來,將小狗撞傷。看著倒在地上的小狗痛苦地掙扎呻吟,張先生心疼極了。陪伴身邊快10年的貝貝早已成為退休多年的張先生家庭的一員,張先生還為貝貝辦了合法飼養的準養證。
又氣又急的張先生上前與駕駛員理論,對方態度非常蠻橫,兩人發生了口角。那個司機一把拉開手中的小包,露出幾疊百元大鈔:“我有的是錢,就是不給你!最多賠100元!”打110報案,警方一聽是只小狗被撞傷,就說沒有相關出警規定。最后,還是張先生自己將貝貝送到寵物醫院,診斷結果是腳骨骨折,治療費用需數千元。
張先生帶著X光片來找王璟求援,這下卻難倒了能言善辯的王
律師?!安楸槲覈F行法律,沒有一條是針對寵物傷害的。”王璟告訴記者,上海每年由寵物引發的糾紛和訴訟越來越多,外地類似事件也時有報道,但我國法律在這方面卻是“盲區”?!氨热?,我國道路交通有關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有合法證照的家養寵物在道路上被車輛撞傷的索賠救濟途徑和標準,以及是否屬于交通事故等規定。而從法律的角度,既然相關部門發放準養證,屬于合法飼養的動物的生存權、健康權應當受法律保護。狗的主人作為守法飼養動物的公民,權益也應得到保護。”
無法可循,往往使調解陷入兩難的尷尬。對這些沒法律可“參考”的糾紛,王璟說人民調解只能以“動之情曉之理”的方式做“和事老”?!白尲雍Ψ綋Q位思考,在尊重雙方當事人感情的前提下,以社會基本的道德標準來說服他們。”比如,文中所述的寵物糾紛,雙方最后互諒互讓,張先生得到了數百元的賠償。徐匯區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嚴新力認為:“社會的發展催生種種新矛盾,我們應該盡快制訂相關法律來填補這些空白,避免矛盾積壓。另外,對人民調解本身也應該盡快立法,把人民調解的創新機制和工作方法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蓖晟频姆审w系,這是人民調解制度發揮作用最堅實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