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律師業正處在一個重要的發展時期,如何抓住機遇、迎接挑戰,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實現新的跨躍,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的新要求、新期待,是律師工作面臨的重大課題。在傳達貫徹第七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精神和召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動員大會之后,上海市律師協會立即行動,開展深入的調查研究,學習和借鑒兄弟協會的經驗,尋求破解影響和制約上海律師業發展的“瓶頸”難題,從而推動上海律師業又好又快發展。“遠學京粵,近學蘇浙”。11月下旬,由劉正東會長、陳乃蔚副會長、常務理事吳堅、吳晨堯、錢翊梁、理事賈明軍、張毅、松江區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張志君以及萬恩標秘書長等組成的上海律協代表團奔赴浙江和江蘇學習考察,同浙江省律師協會、江蘇省律師協會以及杭州市律協、南京市律協開展交流切磋,并深入到兩地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座談。考察歸來后,劉正東會長深有感觸地說:行程雖短,收獲頗豐,汲取營養,博采眾長,有利于進一步豐富我們的工作思路,推動上海律師業的科學發展。
政府支持力度大
作為成長中的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律師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支持。中國加入WTO以后,浙江省外向型經濟發展很快,遭遇反傾銷訴訟也很多;2006年,浙江律協積極呼吁培養反傾銷專業法律人才,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以省司法廳和省外經貿委為主選送百名律師到美國和歐盟培訓,人均培訓費用15萬元,其中:省政府承擔12萬元,省律協、地(市)律協、律師事務所或個人各負擔1萬元;百名律師的培訓經費達千余萬元。律師培訓歸國后,已承辦了十多起反傾銷案件,在促進國際貿易、維護國家利益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無獨有偶,江蘇律協也發出培養專業法律人才的呼吁,得到省司法廳的大力支持,向省政府申請撥款486萬元,通過國內外兩個階段的培訓,使55名專業律師學有所成,成為高端法律服務人才。
也是通過積極爭取,2006年6月,中共杭州市委辦公廳、杭州市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律師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包括發揮律師在建設“法治杭州”中的職能作用、在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推選中增加律師代表名額、積極支持律師協會建設和律師隊伍建設、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改善律師執業環境在內的指導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支持律師業發展,在國企、金融、財稅體制改革中注重吸收律師的法律意見,為律師在促進杭州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搭建有力的平臺。同時,杭州市政府每年撥款60萬元作為青年律師發展基金,加強律師人才的專業培訓。2006年7月,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杭州市司法局聯合發文,將屬于《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子規劃的《杭州市律師業發展規劃(2006-2010)》下發給市直各單位、區縣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
南京市政府對律師業支持的力度也很大。在拓展律師業務方面,南京發改委和司法局聯合發文,規定國企改革必須有律師參與,使之成為律師的法定業務。在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方面,高度重視發揮律師的作用,早在2001年,南京律協給市委市政府寫了一個關于知識產權對經濟發展影響的報告,引起強烈反響,5個市委正副書記都作了重要批示,轉發給宣傳、科技、外經貿委等部門,市政府成立了專門小組,到上海開展調研工作,并制定了知識產權戰略規劃和實施方案,組織專業律師參與項目引進、技術轉讓與貿易等重大項目的法律服務。隨后,南京律協建立了知識產權專業律師庫,政府部門可隨機抽取專業律師為相關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書。2007年,南京市司法局和知識產權局聯合發文,成立了知識產權訴訟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相應的制度,經費在法律援助項下開支,援助項目取得效益還可提取律師費。同時,為“兩院”院士、科技大項配備知識產權律師作顧問;為企業知識產權擴張計劃提供幫助;進一步提升了律師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作用和影響力。
行業管理舉措多
規范和拓展是律師業發展的主題,更是行業管理的第一要務。
席卷全球的金融風暴對浙江影響很大,浙江律協給省委省政府寫了為企業重整重組提供法律服務的報告,引起省領導的高度重視,邀請律師講解破產保護問題;又根據省司法廳黨委意見,起草了關于組織律師積極參與化解企業債務危機工作方案,制定了相關業務的操作指引,并成立企業重組法律指導小組以及業務研究委員會,此舉不僅為政府排憂解難,更為律師業務的拓展搭建了一個很好的平臺,也提升了律師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浙江律協根據浙江經濟轉型升級的新形勢,正在給省委省政府上書專題報告,提出加快浙江律師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意見,爭取省委省政府聯合發文,通過推動律師為經濟轉型服務,促進律師業在觀念、業務和服務模式方面的轉型,并在培養100個反傾銷律師的基礎上,再培養100名知識產權律師。
杭州市律協與市司法局聯合制定了百分考核制度、主任談話制度,由市司法局牽頭,每年對律師事務所進行考核,對管理中存在風險和問題的事務所主任進行談話,促進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建設。
南京市律協在加強行業管理上也有新招,強調規范運作,通過修訂律師協會章程,對理事會任期、機制和工作架構進行了調整,將任期由三年調整到四年,取消常務理事會,增強工作的連續性,提高工作效率;將專門工作委員會和業務研究會的任期確定為二年,通過報名、篩選、演說、競選和理事會投票,使新任者有責任,連任者有壓力,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發揮律師代表的職能作用,每年走遍所在區的律師事務所,了解情況,征求意見;在每年的律師代表大會上,全體理事坐在主席臺上,接受代表的質詢。在強化律師事務所管理方面,他們要求每個事務所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障,必須支付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并極力推動建立律師退休養老保障體系,確保為律師事業奉獻終身的老律師無后顧之憂。
交流合作前景好
同行相見分外親。在這次學習考察活動中,上海律協代表團與浙蘇同仁在親切友好的氣氛中坦誠交流,就規范管理、律師培訓、業務研討、隊伍建設、執業維權以及青年律師培養和改善執業環境等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切磋和探討,并在許多方面達成共識;同時,浙、蘇等地兩級律協均表達了要與上海律協建立長期長效交流合作機制的愿望,特別是在共同合作開展律師培訓方面愿望強烈。上海律協代表團還訪問了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南京致邦律師事務所、上海光明律師事務所南京分所,同合伙人舉行座談,對公司化管理模式、金融危機影響等進行了多方面的研討;體現了三地律師源遠流長的深厚情誼和精誠合作的發展前景。
考察期間,上海律協青年律師工作委員會成員也參加了與杭州律協的座談,同杭州律協團委就青年律師工作進行交流,相互介紹了青年律師的生存環境、發展現狀、扶持舉措、工作經驗,杭州律協團委希望實現滬杭兩地青年律師在業務辦案、律所管理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服務長三角,情滿滬寧杭。以上海、杭州、南京為中心的長三角,集“黃金海岸”和“黃金水道”于一身,是豐厚的歷史積淀與前瞻的科技精神、嚴謹的國際規范與靈活的市場意識、進取的工商傳統與寬厚的人文關懷的結合。推動長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已被不約而同地寫進滬、蘇、浙的“十一五”規劃。互融互通的長三角經濟圈,已成為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楷模,正在以更完善的體制和更健康的發展勢頭為中國經濟發展領跑。面對如此廣闊而良好的舞臺,三地律師協會都表達了建立互訪互動 、交流合作機制的要求和意愿,致力于共同推動長三角律師業的又好又快發展,為長三角的經濟騰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為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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