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協規則與規劃委員會2017年度工作總結及2018年度工作計劃
信息來源: 時間: 2018-03-29 作者:無
2017年,規則與規劃委員會緊緊圍繞十屆理事會的工作思路,根據會長會議的指示,致力于不斷推進行業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進一步推動行業規劃能力,完善行業規則體系,加快行業信息化建設,不斷促進律師行業科學發展。現將主要工作總結如下。
一、修改基本規范性文件,完善律師行業現有規則體系
規則規劃委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對全體委員做了分工,并設立了工作小組,分別是規則修訂小組、課題研究小組和標準化工作小組,三個小組各司其職,分別履行規則規劃委的幾項職能。
規則修訂小組今年重點對行業基本規范性文件進行了修訂。規則和規劃委副主任曹志龍領銜,在王思維、徐培龍、高照宇等委員的參與下,對《上海市律師協會行業規范性文件制定規則》進行了全面的修訂,由原先的17條規定增加為43條,并從實體內容和立法技術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完善?!渡虾J新蓭焻f會行業規范性文件制定規則》由理事會通過后,將在此基礎上對其他基本規范性文件進行修訂。
此外,規則與規劃委員會對由其他委員會負責起草的行業規則進行了審核,如《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年度考核規則實施細則》等。
二、制定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規則,落實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
今年,司法部決定開展律師專業水平評價試點工作,上海、內蒙古、安徽、陜西作為四個試點省市先行先試。上海律協接到相關通知后,即召開會長會議,明確了專業水平評價體系的工作方案,規則與規劃委員會根據方案擬定《上海市律師協會專業水平評定規則(試行)》和《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專業水平評審委員會工作規則》,同時,組織各研究委員會起草9個專業的評價計分標準,幾經修改,最終完成9個專業類別的評價計分標準和附加分(著作、論文及其他專業性文字材料)的計分標準。
相關規則制定后,規則規劃委又組織了試點任務,作全部信息保障工作,推進落實技術層面相關工作,包括需求調研、系統開發、系統測試等。信息系統開發完成后,還組織技術公司在閔行區、虹口區律師專業水平評定試點工作動員大會上對專業評定網上申報進行相關培訓和演示。在隨后近一個月的試點報名期間內,規則規劃委組織專人對報名相關疑問設立咨詢熱線,再向各專業研究委員會評審請求答復意見后,再逐一回復。閔行、虹口兩個試點區的律師根據《規則》申報專業、提交申請材料,目前,兩區試點工作已順利完成。2018年將在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市推行律師專業水平評價工作。
三、推動行業標準化進程,探索研究標準化體系建設
上海律協在已經建立行業管理、律師事務所管理、法律服務標準化三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法律服務行業標準化具備了雛形。在原有規則體現的基礎上,通過整合行業的力量,利用信息化手段,集中資源進行法律服務行業律所管理標準化建設,推行律所管理軟件行業標準與技術要求,通過行業制定標準、社會公開招標、律協建立基礎設施、律所自主選擇的方式,建立一個符合本市律師行業發展的信息化基礎平臺與多層次應用服務體系,推動律師事務所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和現代化。
根據已經獲得批準立項的上海市標準化試點項目要求,標準化工作需要經過理論預研、文件收集分析、實地調研、業務培訓、體系研究建立、標準起草、試點先行七個階段。為推進這項工作,成立了標準化工作小組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標準化推進辦公室負責標準化日常管理工作、標準編寫小組負責標準編寫修訂工作。同時,組織標準化工作培訓、標準編寫專題培訓、標準體系試點專題培訓等,加強專門隊伍培養。在推進標準化建設過程中,一方面加強自身建設,另一方面保持與專業機構的緊密合作,加強與標準化先進單位的交流學習。
10月26日下午,市律協標準化工作小組赴黃埔區律工委調研。市律協副秘書長王旭峰、市司法局法制處副處長鄧邯、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培訓中心副主任潘柯良、市律協調研部主任吳振光及規劃與規則委員會委員秦峰、田小豐、邵開俊等前往上海市金茂律師事務所開展律師行業標準化試點工作調研。黃浦區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金茂所合伙人毛惠剛邀請多家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合伙人參加本次調研會。
會上,每位律所代表分別就各自的律所基本情況、行業規范管理、律所業務管理、法律援助與公益法律服務、律師管理五大方面進行介紹,突出每家律所在管理上精準科學、嚴格高效、與時俱進的特點。規則規劃委將把這些管理經驗納入標準化體系,最終形成行業標準向全市律師行業推廣。
四、落實“數字律協”工程,推進行業信息化工作
完善“上海律師APP”功能。自上海律師APP上線后已運用不少時間,作為律師的移動工作平臺,APP已根據廣大律師的反饋,將“我要維權”、“履行社會責任信息上報”兩大模塊添入首頁,方便律師運用。同時,定期請技術公司專人前來,溝通律師運用后的反饋意見,對軟件功能加以調整、更新。
優化律師行業信用信息平臺。目前,律師行業信用信息平臺日均訪問量超過1.2萬人次,已經成為本市及全國各地查詢本市律師信息的權威渠道,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應。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規則規劃委與市信用促進中心進行了多次溝通交流,探索將律師行業信用信息平臺納入市政府的信用信息平臺中,將全市律師的誠信情況反映在該信用信息平臺上,增強律師行業透明度和公信力。
完成律所管理軟件評審甄選工作。律師事務所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決定了本市法律服務行業的發展水平。市律協通過整合行業的力量,集中資源進行法律服務行業律所管理信息化建設,以期在面上推動全市律師事務所管理能力的提升。規則規劃委組織制定了《律師事務所管理軟件評審標準》律所管理軟件標準,根據該標準,通過對社會公開招標的方式,建立一個符合本市律師行業發展的信息化應用體系,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推動法律服務行業的信息化水平。目前,已成功開展了兩次事務所管理軟件的評審會并完成計分與排名,將根據最終評審結果公布入圍的軟件公司。
推動企業郵箱采購事宜。為加強律師行業對外法律服務的規范化,方便廣大中小律師事務所日常業務往來,從7月起開始著手推動企業郵箱采購事宜,經過對16個區律工委的宣傳,及初步調研摸底之后正式啟動企業郵箱采購一事,以提升行業信息化基礎建設水平。
五、加強行業戰略研究和課題工作
去年,規則規劃委組織了關于中國法律市場準入問題的課題研究工作,并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但同時我們也看到,律師協會在對律師行業進行管理的問題上還存在一些盲點,其中就包括對外國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處的監管問題。
法律服務是一項特殊的服務行業,牽涉到國家主權、政治體制、社會秩序、經濟發展等內容,因此各國均對本國的涉外法律服務市場實施一定程度的監管。自1992年正式允許外國律所來華開設代表機構以來,大量外國律所開始進入中國法律服務市場,并在2001年中國加入WTO 組織后形成一個高潮。司法行政機關是中國涉外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管者,作為行業自治組織的律師協會對外國律所駐華代表機構沒有監管權責。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國家機關,對外國律所駐華代表機構實施的監管是一種國家行為,因此面對中國涉外法律服務市場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司法行政機關出于謹慎的考慮而未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實際上,這種情況下可以發揮律師協會的作用,讓其以行業自治組織的角色介入到涉外法律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中。通過對境外實踐經驗的考察可以發現,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的律師協會組織都對外國律所和律師有一定的監管權。
因此,通過組織相關調研課題的研究,規則規劃委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基于中國的特殊國情,可以考慮允許外國律所駐華代表機構加入律師協會組織,由律師協會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對其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增進與外省市律協相互交流
今年規則規劃委還與外省市律協就行業規范等議題進行了交流。
一是與廣東省律協進行交流。10月26日,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張杰一行來上海市律師協會調研考察。雙方就律協規章制度的建設展開探討。規劃規則委介紹了上海律協建章立制的四個特點,即一、建章立制工作做得早且全;二、經本屆律協對現有制度梳理整合,未來制定律師行業規則應結合本市的經濟發展之需;三、各區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建章立制工作受到一定局限,有待平衡發展;四、與全國律協規則及上位法的銜接問題。通過雙方的溝通交流,使規則與規劃委員會明確目標,解決行業規則制度的難點問題,不斷完善與優化現有規則。
二是與深圳市司法局、律師協會進行交流。雙方圍繞信息化平臺建設、行業大數據應用等進行了探討,上海律協組建的五大信息化數據系統,包括東方律師網、信用信息平臺、OA內部辦公系統、微信公眾號、上海律師APP等受到深圳方面的關注,就其中的一些工作難點進行了深入研究,希望通過交流推動信息化建設在行業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是與湖南律協進行交流,就信息化建設所面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探討。雙方都分享了在用信息化技術建設方面取得的經驗,一致認為在信息平臺的建設和應用上,以用戶思維為導向,積極開發律師和律所需要的、能用的管理軟件,以提高相關管理軟件的使用效率,提高律師執業信息的歸納整合能力,助力上海智慧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建設和發展。
七、其他工作
1、認真做好律師代表的提案答復工作
2017年上海市第十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共收到55位代表提出的23件代表提案,規劃規則委認真做好律師代表的提案答復工作。市律協規劃規則委責成調研部逐一將每份律師代表提案錄入為電子文本,負責答復的前期起草工作,在答復經過市律協會長會議和理事會討論后,負責后期的答復定稿工作。答復完成后,將向55位律師代表以信函的方式逐一進行答復。
2、協助完成湖南律師行業領軍人才來滬跟班學習的組織工作。
3、其他文字起草工作。包括理事會工作報告、“長江經濟帶會長年會”領導講話稿、信息化、黨建類材料等共計20余篇。
2018年度工作計劃
一、繼續深化“數字律協”工程。完善上海律師APP各項功能,提升使用便捷度;落實軟件評審工作結果,擴大使用范圍;推進企業郵箱采購推廣。
二、推進行業規劃工作。落實“上海律師發展研究中心”各項職能,加強行業共性問題研究,完成全國律協委托調研的課題、與民主黨派合作的課題及自主立項的課題等。
三、繼續推進律師行業標準化工作。完成各項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工作,加強標準化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通過標準化工作推動行業管理更上一個層次。
四、推動與省市律師協會就行業規劃與規則的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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