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互聯網銷售產品的法律風險——徐匯律師之家舉行第七十三期沙龍活動
日期:2012-11-06
作者:徐匯區律工委
閱讀:5,382次
2012年11月1日,徐匯律師之家拉開了第二期“律師事務所活動月”的序幕,此次活動月由匯業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主講嘉賓,就不同領域的法律問題同與會律師進行探討交流。黃春林律師以“企業通過互聯網銷售產品的法律風險”為題,開啟了
活動月的第一講。
黃律師首先引用了《增值電信業務發展白皮書(2012)》的行業數據及《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49號》中行業案例,簡要介紹了電子商務領域的發展現狀。其次,他以互聯網準入法律風險與互聯網運營法律風險為切入口,從企業、通過互聯網、銷售、產品四個方面介紹了互聯網經營中專有詞匯的法律定性與判斷標準,申請普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操作流程中存在的區別。他談到,《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歷經四次修改后,律師可以發揮作用的空間也更加具體,主要是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即信息服務,包括新聞信息、出版發行、視聽節目、醫療器械和商品銷售。律師可以參與幫助客戶進行許可證的申請,根據客戶所需不同的銷售性質制定不同的服務方案,并告知客戶所需不同業務的審批渠道,及審批中存在的風險。
最后,黃律師向與會律師分析了互聯網框架下的法律現狀,他認為,現行的互聯網經營許可的申請的法律法規的滯后、管理部門較多,使得企業無法明確申請許可的相關事宜,但互聯網銷
售政策性強、專業性強的特點也給了法律服務行業更多的機會。
在互動交流環節中,針對與會律師提出的“如何判斷商業模式提出適合的行政申請”、“淘寶商城”與“淘寶網”在知識產權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不同、“代購”是否涉及偷稅、漏稅等問題,黃春林律師都做了耐心細致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