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加入WTO后對國際律師機構的開放是空前的,而對國際市場的進入則又是完全不對等和落后的。
中國改革開放近30年,前20年是資本引進和外企引進,未來20年則會是資本輸出和企業走向國際舞臺的全新的階段。但中國的資本和企業出去了,中國的律師能夠跟隨他們的腳步走出國門嗎?
根據司法部2006年9月的公告,中國目前已經批準各國的160家和香港地區的54家律師事務所在中國大陸開設代表處和辦事處,開展各項法律服務業務。而中國到國外正式設立辦事處的律師所沒有公布,據我所知不會超過10家。根據中國加入WTO的協議,承諾中國將向國際律師開放法律服務市場,具體有四方面:第一,“入世”一年內取消“三個限制”,即取消外國律師事務所設立代表處數量限制、試點城市的限制、只能在中國設立一個代表處的限制;第二,允許外國律師代表處繼續從事外國法律服務;第三,外國律師事務所代表處通過訂立合同的形式可同中國律師事務所建立長期的委托關系處理法律事務;第四,降低常駐代表執業年限的限制。首席代表5年執業經歷降低為3年,常駐代表3年降為2年。
最近我會見了美國一家百年老律師所的高級合伙人,他在中國京滬開展業務已經7年了,對中國的法律服務現狀、律師業現狀、中國貿易和開放政策非常了解,對美國在華企業的法律糾紛和法律需求情況十分了解。問起對中國律師進入美國開展法律服務業的情況和可能,他很禮貌地說還沒有考慮過。司法部律師司一位官員撰文說,中國12萬律師,真正能夠開展國際業務的4千不到。而且,這4千中的一些精英,基本上都被這200多家國際律師所高薪聘走,反過來為他們占領中國的涉外法律服務市場服務。
看了以上的一些數據,我們可以看出,中國的企業出去了,中國資本出去了,中國律師沒有出去。WTO協議約定市場開放是對等的。別人進來了,人家把門也開著,但你中國律師出不去,吃不到這個 蛋糕 http://www.iask.com/n?k=%B5%B0%B8%E2。不但國際市場的吃不到,在中國本土的高端業務,中國律師也城池盡失,世界500強的法律顧問等業務都被國際律師和他們聘走的中國涉外律師拿走了。中國律師在傳統業務領域進行著艱難的低價競爭。在國際舞臺上,像浙江在美國、歐洲勝訴的一些反傾銷案和知識產權案、海事海商案、公益性索賠案,主辦的都是外國律師,中國律師在國際舞臺上的業績基本見不到。
提出這個問題,不光是為了一個中國律師業的發展和經濟收入問題。中國律師能不能走出國門,是中國企業能不能真正走出國門的一個重要標志。市場經濟很大程度上是法制經濟。企業國際化必須要有法律規則的同步保護。要有熟知國際規則的本國律師的同步跟進服務。商業規則的裁斷權在人家手里,如果連抗辯權也在別人手里,那這個國家的企業要想獲得完全公平的市場地位是不可能的。
在世界法律服務業中,各國法律服務市場保護是不完全等同于其他市場的。韓國基本不允許外國律師事務所進入本土設立分支機構,外國律師只能受雇于韓國律師事務所而不能獨立開業;日本對外國律師的市場準入條件限制很嚴,外國律師在日執業必須向日本法務大臣申請外國法事務律師資格,條件是已執業5年以上的外國律師。美國除紐約等16個州有限制地開放本州法律服務市場外,尚有35個州閉關自守。英聯邦國家律師分為事務律師和出庭律師,法律服務市場對外開放一般是指做非訴訟業務的事務律師領域。
歐盟成員國的律師不受執業范圍限制,可以從事歐盟成員各國的法律事務;但中國律師事務所在歐盟國家開業只能以中國法律顧問名義提供中國法律咨詢。因此,這些國家多以本國行政法的規定限制外國律師進入。我們國家加入WTO后對國際律師機構的開放是空前的,而對國際市場的進入則又是完全不對等和落后的。這主要是中國國際律師人才短缺,更重要的則是觀念上的落后和缺乏全球化的眼光。時代和 中國經濟 http://www.iask.com/n?k=%D6%D0%B9%FA%BE%AD%BC%C3形勢的發展,都需要中國律師走出國門,接受國際法律規則的磨煉和洗禮,經過幾年十幾年的努力融入國際法律實務界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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