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下午,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與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在市律協35樓第三會議室對上海某律師事務所提出的合作辦學糾紛案件進行了討論。
會議上,律師們對合作合同成立與否、如成立生效與否、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到底是轉讓關系還是合作關系進等行了熱烈的討論。
公司法業務研究委員會副主任勝杰所金迎新律師、匯業所吳冬律師、委員虹橋正瀚所楊潤來律師、君悅所張斌律師、漢商所孫彬彬律師,民事業務研究委員會委員孫仁榮所韋劍律師、盈科所胡永鑫律師以及受邀的金澄所章國峰律師、張樂樂律師、胡光所王婭瑾律師參加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