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上午9時至12時,市律協公司法委員會主任胡光律師、委員孫彬彬律師、牟笛律師、證券業務研究會主任陳瑛明律師、秘書陸毅律師等參加了在上海市瑛明律師事務所會議室召開的國有控股企業章程指引研討會。會議由市國資委法規處鐘可慰副處長主持。
鐘可慰副處長首先代表市國資委對兩家研究會之前提交的國有控股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初稿表示高度肯定,并正式邀請兩家研究會委派代表出席6月27至29日在南通召開的與部分上市、非上市公司高管的研討會。
與會人員隨后探討了初稿中若干有待深化的問題,包括獨立董事的職權與任命方式、股東會、董事會權限的協調、出資人對董事會的授權等。與會人員共同決定在6月27日以前完成對初稿的完善,為南通會議的順利召開作出準備,并爭取在7月15日以前完成二稿的起草工作。